商标异议复审的办理
商标异议复审的办理
办理异议复审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2、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3、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注:①申请人须是原商标异议裁定案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自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审申请(经代理组织代理的,驳回通知书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②当事人在填写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及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时应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③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资料应填写证据目录[可参考证据目录(参考样式)];④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怎么写,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怎么写,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范本
商 标 异 议 复 审 申 请 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事实与理由:附件: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申请书副本 份说明:1、 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2、 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3、 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以及《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4、 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此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5、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