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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河南省洛阳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产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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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河南省洛阳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产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河南省焦作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河南省鹤壁市及各辖区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焦作市

专利:对维持7年以上(含7年)的国内发明专利,从2016年开始,每件每一年给予2000元年费奖励。

专利奖:获得省政府专利奖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

高新: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贯标:新认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企业,奖励10万元。

依据: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jzkeji.gov.cn/info_Show.asp?InfoId=2136&ClassId=27&Topid=0

沁阳市

商标: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以及新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申请注册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由市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5千元、10万元的奖励。

专利: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400元。中国企业在国外申报专利获得授权证书后每件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河南省专利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高新:对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对评选出的优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家)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沁阳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今年)的通知

http://www.qinyang.gov.cn/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3762.html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http://www.qinyang.gov.cn/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4408.html

孟州市

专利:通过具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200 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 13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 800元。

没有通过具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件资助65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 170元。

发明专利授权后第2年至第六年年费,按实有缴费金额资助。

获得授权的PCT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1万元,同一件专利被不同国家、地区授权的,按一件计算。

专利奖: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的,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1万元。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被明确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工作中,入选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备案名单的,奖励4万元;入选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备案名单的,奖励3万元;入选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备案名单的,奖励2万元。被明确为孟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奖励1—2万元。同时获国家、省、焦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进行奖励。

贯标: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奖补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孟州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www.mengzhou.gov.cn/sitesourCEs/mzsrmzf/page_pc/zfxxgk/fdzdgknr/lzyj/mzwj/article902102f5c0984eCBbaf5054c7dbdead8.html

修武县

专利:对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每项奖励2万元;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证书的,每项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1000元。

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当年申请专利授权总量在10件以内的,发明专利申请至少1件;专利授权总量在10件以上、30件以内(含30件)的,发明专利申请至少2件;专利授权总量在3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申请至少3件,发明专利申请以当年受理通知书为准。对当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不到上述件数要求的,单位计件后剩余专利量按规定额度的50%进行奖励。

对维持7年以上(含7年)的国内发明专利,从二零一八年开始,每件每一年给予1000元年费奖励。

专利奖: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的,按照所获奖项的最高级别,给予奖励额度50%的配套奖励。

高新: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贯标:对新认定省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奖励5万元。

依据:修武县科技创新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xiuwu.gov.cn/sitesources/xwxrmzf/page_pc/zfxxgk/zfxxgkml/fgwj/xzfwj/articleb99b419aa3ed4bbabde2ca565849034f.html

温县

商标:从2015年起,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开发鼓励: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http://www.wenxian.gov.cn/sitesources/wxdzw/page_pc/zwgk/zfwj/wz/article6406d19dc43244058e5023533a70ba1b.html

河南省洛阳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产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河南省洛阳市及各辖区县(老城区、洛龙区、孟津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河南省省级政策

1、发明专利资助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每项申请给予4000元的资助,其中对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权的专利资助申请,每项申请给予1万元经费奖补;

2、对一项发明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在6年以上的资助申请,根据其实际缴纳年费情况给予一次性相应补贴,补贴经费最高不超过1万元;

3、每个专利权人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

依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内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xyskjj.gov.cn/index.php?c=article&id=2276&cateid=A0002

高新企业:鼓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激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主动性。省财政科技经费每一年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的一定占比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配套奖补。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86号)

http://www.henan.gov.cn/2017/08-31/249074.html

洛阳市

专利奖励标准: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提交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连续缴纳6年年费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小微企业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每件实用新型奖励1000元,每件外观设计奖励500元。

小微企业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参照《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执行,每件实用新型奖励1000元,每件外观设计奖励500元。

高价值专利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一等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三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知识产权强企/贯标奖励标准:对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贯标企业奖励10万元;对备案或复审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备案的市级知识产权强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

维权援助补贴标准:国内知识产权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按50%的占比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援助不超过10万元;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费用,按60%的占比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援助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洛财工[2017]34号)

http://www.lysti.gov.cn/show.aspx?id=16971&typeId=35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高新技术企业:对民营企业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被认定为各级众创空间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详情参考《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意见》(洛发〔2018〕24号)]

两化融合: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奖励30万元。[详情参考《洛阳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洛政办〔2018〕70号)]

依据:洛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金十条”(去年版)

http://www.lysGSl.gov.cn/web/2235.html

老城区

专利资助。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提交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后每件资助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支持专利分析和导航。对利用国内外专利数据库资源,导航产业和企业发展,开展专利分析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程序备案并形成项目成果的,按相关支出的10%予以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以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以及为进入转化或产业化实施阶段的专利投保的企业给予补贴;对贷款银行依据贷款金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和奖励。

建设专利运营体系。培育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对辖区内认定的国家级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等奖励2万元,省级的奖励1万元。

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对备案通过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备案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高价值专利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一等奖的,每项奖励1万元;获得二等奖的,每项奖励8000元;获得三等奖的,每项奖励5000元。

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对维权的权利人予以援助,根据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按10%占比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费按20%占比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5万元。

依据:《老城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http://www.lylc.gov.cn/notiCE/18539.jhtml

洛龙区

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标准为:

1.国外发明专利每件2800元人民币,但每件最多奖励资助1个国家或国际组织。

2.国内发明专利每件2000元人民币。

3.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人民币。

4.外观设计专利每件300元人民币。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500元人民币。

6.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奖的企业经研究一次性给予1—2万元的奖励。

7.对区内企业引进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补助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依据:《洛龙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luolong.gov.cn/html/1/149/151/162/235/4192.html

孟津县

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获得河南省科技小巨人资格的,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进行创新龙头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专利:对孟津县域内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家专利(动植物品种权)的,依据程序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国内发明专利(动植物品种权)5000元/件、实用新型10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每件专利(动植物品种权)在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给予资助。对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经授权后,每件给予2万元的资助。

优势、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科技创新奖项:1.鼓励县域企业和个人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奖项,对获得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第一完成人10万元、5万元;获得省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第一完成人5万元、3万元;获得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第一完成人3万元、2万元。

2.设立孟津县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奖励科技创新取得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名(可空缺),由县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30万元。

依据:孟津县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战略鼓励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17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http://www.mengjin.gov.cn/html/1/151/161/26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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