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经信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工业与信息化或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如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试点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各给予20万元奖励;被评为县级、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
意见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和县委县政府“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现代化新昌目标,奋力打造竞争力一流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数字经济第一县和“未来工厂标准地,结合新昌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1.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造。
以促进5G、AI、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同制造业深度融合为重点,高水平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对企业实施信息化设备和软件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并按规定备案核准的,按项目实际完成信息化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的15%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工业与信息化或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如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试点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各给予20万元奖励;被评为县级、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县里组织开展的轴承、机械、胶囊等行业的“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评价,对平台内数字化应用成效持续提升明显的企业当年给予奖励15万元。
2.鼓励企业深度上云、安全用云。
大力推进“企业上云,对使用纳入全省企业上云数据监测系统云产品服务商提供的云应用服务实际使用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生产类、管理类、业务类),并按规定备案核准的企业上云项目,按实际使用费用的30%予以最高50万元补助;对当年认定的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县级上云示范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云平台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经年度考核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强化“安全用云保障,对业务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测评的企业,二级每个系统给予2万元奖励,三级每个系统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