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奖励60万元!
截至目前,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990家,2020年1—6月,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438家,入库数达全年任务数的175%。
为激活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加大精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整理汇编国家、省市重点科技政策,积极向企业推送。本文为大家汇总了金华市各个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共享如下。
金华市
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资助;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婺城区
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金东区
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级农业科技企业,每家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兰溪市
培育技术创新主体。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首次认定的省级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义乌市
鼓励创新主体创建。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60万元的奖励。
东阳市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新认定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5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永康市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奖励3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浦江县
以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奖励,规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半奖励;对认定为金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补助。首次认定的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占比达到3%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武义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省、市农业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资助;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其他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磐安县
培育创新主体。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每家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5万元。新组建的国家、省、市级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县级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2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