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肇庆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新型研发机构通常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规范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业创新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组织或机构。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能够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二)在肇庆申请注册和运营。申请注册地在肇庆,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肇庆,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申请注册后运营半年以上(原则上为2020年5月15日以前申请注册成立)。
(三)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占比不低于20%。
(四)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占比不低于30%,总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管理规范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规范。
(七)运行机制高效。包含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八)引人机制灵活。包含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九)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十)原则上不受理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注册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资料并及时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资料。未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内申请注册过的单位需先在平台申请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申请注册的单位账号不变。
(二)申报
各单位申请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通过形式审查后打印书面申报书2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2份诚信承诺书原件),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下午5时,过期不予受理。(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下午5时(市直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审核推荐提交后不再退回。
四、联络方式
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陈莎莎 0758-289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