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指南及资助标准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以及操作规程,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针对企业2018年度的研发投入进行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安区企业研发补贴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2.企业2018年的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上年度实现研发经费正增长;
3.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该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4.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2019年研究开发资助计划(针对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费用补贴)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二、宝安区企业研发补贴标准
1.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
2.研发超过1000万的部分,每增长1000万追加奖励5万元;
3.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补贴最高500万元;
4.本项目受企业纳税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