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白云区“1358发展思路,支持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现开展白云区去年度“四上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申请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白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承诺5年内申请注册地址不迁离本白云区、不改变在白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申请注册资本。
(三)去年经相关部门新认定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四上企业。
(四)去年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去年新设立的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经相关部门新认定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的,按研发投入的 10% 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350 万元。
(二)去年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最高按研发机构总投资额的 10% 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申报资料
(一)白云区“四上企业认定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去年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资料(如证书复印件、公示文件);
(四)“四上企业证明资料(去年报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
(五)企业承诺书;
(六)其他证明资料(例如去年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等资料)。
四、申报要求
上述纸质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步将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申请表,按“企业全称+专题名称命名)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科邮箱kjfzhk@126.com。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
(一)申报时间:今年10月26日-10月29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六、审批程序
(一)受理:区科工商信局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二)上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合格后,经局班子会同意后拟文报区政府;
(三)公示:经区政府复函同意后,符合补助的企业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发放奖补。
七、奖补资金的使用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获得的奖补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薪水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