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二、办理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三、办理条件
审查机构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条件。
四、提交的文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注销审核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专业审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
的注册证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专职审查人员在专职从事审图工作期间不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与审查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及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兼职审查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的聘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五、办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
1.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注册,网上申请并打印《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窗口办理。
2.审查方式:受理部门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人办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新申请时,应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和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工商年检记录);
(2)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专业审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专职审查人员在专职从事审图工作期间不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与审查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6)《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所列的兼职审查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的聘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
(8)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4.材料要求:
(1)基本要求
1)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附件材料由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核对章;
3)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和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4)《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需在网上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
(2)附件材料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