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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及各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补贴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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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及各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浙江省杭州市及辖区县(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杭州市

国内专利:申请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7000元,申请注册地在本市的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5000元,户籍在本市的自然人或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杭创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自然人股东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500元。

资助条件:

(1)专利已获得授权且在授权公告之日起1年内;

(2)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

(3)上述法人、自然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国际专利:申请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给予1万元资助,同一涉外专利最多支持两个国家或地区。

资助条件:上述法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高新: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贯标:对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的申请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择优给予6万元一次性资助。

依据政策: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市管〔2019〕165号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12/2/art_1228975098_6856.html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年行动计划(2018—今年)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8/6/20/art_1476615_4365.html

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12/2/art_1228975098_6854.html

上城区

专利:发明专利经国内授权后,每件资助2万元(含省市资助),每增加5件,追加1万元资助。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后每件资助2.5万元,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后每件资助1万元,单件发明专利在海外各国授权后从高不重复资助。

对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给予30万元资助;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给予20万元资助。

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的,单个专利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资助5万元、2万元,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高新: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市区财政1:1匹配);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重新认定后,每家奖励30万元。

贯标:对首次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业,资助1万元。

其他资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

依据政策:杭州市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

http://www.hzsc.gov.cn/art/2018/9/5/art_1465183_34875991.html

下城区

专利: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其他单位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市级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每件资助500元;自然人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每件专利限最多在两个国家的奖励申请;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企业、其他单位和自然人获得国内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权每件除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外,另资助1000元。

对上1年度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增加5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维持第4—9年度年费的给予当年度年费资助50%,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个企业年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凭缴费收据作为领取资助的凭证;对零专利企业新授权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

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鼓励企业专利科技成果产业化,将产业化项目列入区计划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并经专家综合评定后,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

对首次认定为省市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差额部分。

高新:对在区内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再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贯标:对首次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业,资助1万元。

版权:对我区企业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2000元;企业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资助1000元(同一软件升级不重复资助);对获得省软件产品登记认证的,每件资助2000元。

其他资助:

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补贴,占比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一年补贴额度最高20万元:(1)企业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包含贷款利息以及评估费、担保费等融资服务费用;(2)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并且以除知识产权外的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贷款利息。

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版权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浙江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小微企业”、“杭州市流通领域‘正版正货’ 承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首次认定“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政策:下城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hzxc.gov.cn/art/2015/7/13/art_1497657_33422461.html

杭州市下城区关于推进科技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江干区

专利:对授权的企业发明专利区财政每件奖励1万元。对发明专利产品当年销售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给予销售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高新: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首次评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先后评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国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兑现差额部分奖励。

依据政策: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年行动计划(2018-—今年)的通知

http://www.jianggan.gov.cn/art/2018/11/13/art_1655605_24522216.html

拱墅区

专利: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1万元奖励,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0.6万元奖励。企业(个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登记地在我区的个人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经审核认定,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企业的发明专利产品实现产业化,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经认定为国家、省、市、区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商标:区域内各类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区域性品牌的,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示范品牌指导站、商标品牌基地、知名商号、名牌、出口名牌的,各奖励10万元;获得市级名牌、出口名牌的,各奖励5万元;企业商标在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成功的,每件商标给予1万元资助。对成功取得商标质押权企业,政府给予商标评估费用补助。新引进的企业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人或其他品牌的相关权利人,且原品牌创建在区域内仍然有效的,给予同等奖励,但未满5年迁出的需经拱墅区外迁企业办理流程审批同意。

高新: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2万元。

贯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

依据政策: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1步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的若干意见(试行)

http://www.gonGShu.gov.cn/art/2018/2/28/art_1229962_21987295.html

西湖区

对于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每件给予0.5万元的资助(不包含上级部门资助);对年专利授权综合得分在30分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分,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专利申请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含企业法人申请)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征集二零一八年度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区级资助的通知

http://xxgk.hzxh.gov.cn/art/2019/8/6/art_1214168_36414344.html

滨江区(高新区)

专利: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1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

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浙江省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市长杯”产品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商标:新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新获得浙江省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企业商标在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成功的,每件商标给予1万元资助。

高新: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贯标:企业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工作,对于创建工作优秀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对于创建达标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

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省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工作,对于创建工作优秀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对于创建达标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已经提交市级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率的50%贴息资助,每家企业年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对在涉外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或者和解的企事业单位,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开展国内外专利运营、专利预警分析,以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活动,经备案审核,单项活动经费给予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一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依据政策: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窗口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资助办理标准及流程

http://www.hhtz.gov.cn/art/2019/7/2/art_1659316_35247612.html

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杭高新

http://www.hhtz.gov.cn/art/2018/3/5/art_1485818_20324620.html

关于申报去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

http://www.hhtz.gov.cn/art/2020/2/17/art_1487002_41927259.html

萧山区

专利:发明专利属职务发明的每件补助10000元,属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授权后每件补助5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的国外发明授权后每件补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国外发明授权后每件补助4000元,同一专利最多补助不超过3万元。

高新:对新认定企业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获得科技部认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区外引进的“国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有效提高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依据政策:关于申报杭州市萧山区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补助的通知

http://xxgk.xiaoshan.gov.cn/art/2019/6/11/art_1310576_34574431.html

杭州市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年行动计划(2018-今年)

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18/7/2/art_1303235_19025044.html

余杭区

专利: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2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25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省市奖励。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高新:对新认定、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引导基金支持。

其他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一年择优10个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每个最高50万元补助。

依据政策:关于申报去年杭州市余杭区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第一批)

http://www.yuhang.gov.cn/art/2019/5/31/art_1538754_36554606.html

杭州市余杭区关于推进科技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http://www.yuhang.gov.cn/art/2018/5/15/art_1602019_36768260.html

富阳区

专利: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进行补助(奖励),其中:企事业单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的补助(含省、市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且已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和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开展专利维权、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企业,按其获得省、市资助金额进行1:1配套,专利维权企业同一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其实际支付费用。

商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途径)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等区域性品牌的,奖励15万元;对获得省级商标品牌基地、品牌指导站、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高新: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含杭州市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含杭州市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其他资助:对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银行基准利率的实际利息额的50%补助,贴息期限为1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政策解释说明

http://www.fuyang.gov.cn/art/2019/12/2/art_1405276_41199837.html

临安区

专利:对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0.4万元、0.2万元(含杭州补助)、0.1万元(含杭州补助)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企业当年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追加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国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且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年度专利申请指数排名前20名的,且达到30分的申请专利大户企业奖励2万元,每增加20分,追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度专利授权指数排名前10位的,且达到60分的授权专利大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增加10分,追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核的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商标:对新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区域性品牌的,奖励20万元;被认定为浙江区域名牌的奖励15万元;对新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奖励5万元;对通过行政途经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中国名牌的,奖励50万元;当年获得境外注册商标证的,给予申请注册费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高新:鼓励企业申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1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http://www.linan.gov.cn/art/2019/10/30/art_1228967697_39590207.html

桐庐县

专利: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0.15万元、0.1万元的资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且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减半给予资助。

高新:对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新认定)。对新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

贯标:对通过验收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其他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专利(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依据政策:桐庐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http://www.tonglu.gov.cn/art/2018/10/24/art_1560991_22096880.html

关于开展二零一八年桐庐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工作的通知

http://www.tonglu.gov.cn/art/2019/2/21/art_1535139_30435822.html

淳安县

专利:企业取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县财政每件分别补助3万元、2.1万元、0.22万元、0.1万元(以上含省市补助资金),个人专利补助减半。每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2个国家;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补助5万元。

企业引进、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化生产经营,按专利成交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在我县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对开展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高新: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依据政策: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http://www.qdh.gov.cn/art/2019/7/22/art_1318333_35993253.html

建德市

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此外奖励2万元。

贯标:实施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标准管理认证的奖3万。

依据政策:建德市高新技术企业3年培育行动计划(2018—今年)

http://www.jiande.gov.cn/art/2019/2/14/art_1295236_30211084.html

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意见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专利:企业每新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0项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受理的,给予5000元申请费用资助,单个企业每一年不超过10万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资助2万元。企业新授权的专利,对于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5项(含)以上每件奖励1200元,外观设计专利10项(含)以上每件奖励600元;美日欧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万元;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给予企业研发团队50万元、20万元奖励。

高新: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6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拨付30万元,再次认定后再拨付30万元。

新引进或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在5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经开发区研究明确的重点企业,3年内给予薪酬贡献奖励;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市高新技术企业,按最高1元/平方米·天标准,连续2年分别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房租补助;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引进次年起,连续2年按企业形成的开发区财政贡献额度给予全额奖励;鼓励企业或中介引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区内落户,经事先备案,每落户一家给予引荐奖励5万元。

贯标: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

企业利用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偿付,按2.5%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一年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区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依据政策: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专利:对新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分别给予每件3万元、5万元补助( 含省、市补助部分) ,同一专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新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0.12万元补助,新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给予0.06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企业, 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版权示范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照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的实际利息额的50% 给予补助,贴息期限为1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30万元。

商标:对新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 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 浙江省知名商号” 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创建成为“ 浙江制造” 品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对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企业的境外注册商标费及申请注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逐国( 地区) 申请注册的,给予每家企业2万元补助;按马德里协定申请注册手续办理多国( 地区) 申请注册,一次性在5个以上国家( 地区) 申请注册的,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补助;对申请注册后正常使用的申请注册商标, 给予每件500元补助。

高新: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享受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且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符合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按其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给予2%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5%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qt.hangzhou.gov.cn/art/2019/6/29/art_1657676_35164604.html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补贴奖励政策汇总

杭州市专利资助奖励

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5000元,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500元;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涉外专利如获得多个国家专利授权的,对每件专利的资助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依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由市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

依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年行动计划(2018—今年)

上城区专利资助奖励

发明专利经国内授权后,每件资助2万元(含省市资助),每增加5件,追加1万元资助。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后每件资助2.5万元,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后每件资助1万元,单件发明专利在海外各国授权后从高不重复资助。

依据:去年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资助办理指南

江干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授权的企业发明专利区财政每件奖励1万元。对发明专利产品当年销售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给予销售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依据: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年行动计划(2018-—今年)

拱墅区专利资助奖励

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1万元奖励,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0.6万元奖励。企业(个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登记地在我区的个人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经审核认定,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企业的发明专利产品实现产业化,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依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1步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的若干意见(试行)

西湖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于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每件给予0.5万元的资助(不包含上级部门资助);对年专利授权综合得分在30分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分,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专利申请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含企业法人申请)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依据:关于征集二零一八年度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区级资助的通知

滨江区(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

专利申请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专利授权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1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

专利年费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依据: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窗口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资助办理标准及流程

萧山区专利资助奖励

发明专利属职务发明的每件补助10000元,属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授权后每件补助5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的国外发明授权后每件补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国外发明授权后每件补助4000元,同一专利最多补助不超过3万元。

依据:关于申报杭州市萧山区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补助的通知

余杭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2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25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省市奖励。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依据:关于申报去年杭州市余杭区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第一批)

富阳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进行补助(奖励),其中:企事业单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的补助(含省、市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依据:关于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

临安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0.4万元、0.2万元(含杭州补助)、0.1万元(含杭州补助)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企业当年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追加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国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且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依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1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桐庐县专利资助奖励

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0.15万元、0.1万元的资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且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减半给予资助。

依据:桐庐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淳安县专利资助奖励

企业取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县财政每件分别补助3万元、2.1万元、0.22万元、0.1万元(以上含省市补助资金),个人专利补助减半。每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2个国家;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补助5万元。

依据:淳安县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建德市专利资助奖励

加强专利申请服务,重点培育专利大户和提高发明专利授权占比,提高专利质量,并鼓励企业实施专利产业化项目,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此外奖励2万元;实施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给予奖励。

依据:建德市高新技术企业3年培育行动计划(2018—今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

企业每新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0项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受理的,给予5000元申请费用资助,单个企业每一年不超过10万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资助2万元。企业新授权的专利,对于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5项(含)以上每件奖励1200元,外观设计专利10项(含)以上每件奖励600元;美日欧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万元;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

依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新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分别给予每件3万元、5万元补助(含省、市补助部分),同一专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新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0.12万元补助,新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给予0.06万元补助。

依据: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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