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后怎样维权
商标被抢注后 怎样维权?
当1个价值较大且有一定影响的已使用未申请注册的商标,由于该商标在先使用者没能及时去申请注册,导致该商标被别人抢注,且申请注册成功,并拿到该商标的专用权,从而陷入抢注者的恶意纠缠,各种恶意满满的行为不断的侵犯损害着商标在先使用者的权利,那么商标在先使用者要怎么做才能摆脱这样的状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他能够这么做,放弃这个已经在使用,但所属权不再是自己的商标,重新设计的商标使用,并及时申请注册。当然这是一种软弱的方法,其实还能通过以下方法维护以被侵害损害的权利: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假如商标抢注者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的话,该商标在先使用人能够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该注册商标成功。
2.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所规定,假如商标抢注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的别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且该商标已经申请注册。该商标在先使用者自该注册商标之日起5年内,能够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
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假如商标抢注者的注册商标成功后,却没有实际使用过,那么该商标在先使用人能够以3年不实际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商标在先使用人能够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在与企业沟通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些企业反应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也因此在苦恼。企业有时会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等要申请注册的情况下却发现已经被抢注了。对于这类情况,怎样挽救?
首先,我们了解下注册商标的整体流程情况:第一,注册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申请;第二,商标局对提供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注册商标申请内容必须说明或修正的,能够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或修正,申请文件没问题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第三,商标局对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申请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情形进行审查,假如存在,将被驳回申请,假如不存在,商标局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第四,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核准申请注册;第五,对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服或有异议的,能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申请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上述的流程,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能够在其中两个阶段进行维权救济:第一,初步审定公告期间,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此必须注意的是,必须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否则商标将被核准申请注册;第二,商标核准申请注册后,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同样也要注意时间,自注册商标之日起5年内提出请求,对于恶意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能够依据什么理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归纳以下几点: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注册商标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先使用的未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商标存在,该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6、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申请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7、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在先的;同一天申请,使用商标在先的。
8、申请注册商标损害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结语:商标的使用与保护最好能提前进行规划,尽可能地避免被抢注的情况发生;但若不慎商标被抢注了,更要积极维权应对,否则,拖延可能导致后期维权更难,甚至自身还涉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