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

  
很多企业对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希望大家能对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怎样保护?

影视作品,作品名称在商标上该怎样保护?

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如何保护?

一、申请注册商标

按照《商标法》老老实实的来申请注册,要将作品名称作为商标保护进行注册商标是最直接的。

毕竟影视作品跟著作权关联比较紧密,但和商标等也有一定的关联,通常所说的大IP也通常指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完善的。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之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具有排他性,同时商标注册申请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因此比较直接有效的是,先申请注册之后别人自然不能申请注册与之近似的。

二、提高知名度

作品知名度高的话,能够当做知名度较高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来保护,就具有了在先权利,这样主要用于后期维权。

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误认,《商标法》第57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已经确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对申请注册商标、未申请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姓名等商业标志提供了保护。要求:作品知名度高。缺点是必须主动维权,不能提前防御,一旦必须维权、维权查询、维权成本会较先直接申请注册整体偏高,由于申请注册商标之后是具有在先商标权,本身具有一层防护功能,后申请注册的已经进行初步挑选,与其近似的直接驳回不需再重新主动一一提出维权。

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条规定,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是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可是,虚拟角色名称、作品名称、动物名称、组织名称等由于过于短小,不能表达独有的思想、情感,不能构成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换而言之,著作权法在明确规则的过程中并不认为有必要对虚拟角色名称等客体予以保护以实现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相反,著作权法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为了避免过于限制后来者的创作自由,认为对上述客体不应当予以保护。

四、商品化权

商品化权本身具有一定的争议,比较复杂,没有准确的法理依据,本身又与现有的《商标法》《著作权法》有冲突,本身争议性较强。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