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企业易顾问介绍过澳门注册商标问题前五名,并进行了答复。那么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澳门注册商标十个常见问题的后五种问题。
6.内地申请注册商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生效?
正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注册商标制度具有地域性,本澳的商标法例只保护在本地区批予的商标。因此,在澳门特区以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欲在本澳得到保护,还必须根据澳门特区法规重新申请。
7.怎样把产品或服务分类?
申请人可参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订定的《尼斯分类》,对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8.1个商标拟用于多种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应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零四条“申请注册申请及注册商标之单一性”的规定,一份申请只可填写单一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如欲用于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则需作多份申请。例如,拟把注册商标于服装及美容院,则需填写两份申请。
9.在申请注册澳门商标时,何时必须递交授权书?
假如申请人并非澳门特区居民或在澳门特区设立的法人(即公司、社团等),则须委托以下人士作为其代理人,并递交有效的授权书:
在澳门特区律师公会申请注册的律师;或澳门特区居民;或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
如授权书非以本地区正式语文作出,则需一并递交本地任一正式语文(中文或葡文)的译本。
10.怎样填写及递交申请注册澳门商标注册申请表格?
申请人须填写“注册商标申请书”表格,按必须连同授权书、优先权文件、其他许可证资质明文件以及中文或葡文译本,向知识产权厅提交。
澳门注册商标十种常见问题都已经介绍完毕,了解更多澳门注册商标方面的问题,能够到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企业易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