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专利代理机构等单位,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管理工作,鼓励各单位参加标准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给予认证所需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
依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发放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的通知
同安区:鼓励各单位参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费用补贴。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员(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