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依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
长安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达标的企业,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0.5的占比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依据: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
凤岗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
依据:凤岗镇进1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塘厦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获得东莞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资助的企业,镇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
依据:塘厦镇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修订版)
横沥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依据: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谢岗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谢岗镇进1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洪梅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企业知识产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资格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只可申请一次,不能重复享受奖励。
依据:科技洪梅奖励实施办法
中堂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提高新技术企业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对参与和实施“贯标”(贯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
依据:关于实施《中堂镇关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奖励办法》(中府〔2016〕3号)的补充通知
麻涌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依据:麻涌镇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细则
石排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贯标资助。对参与和实施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依据:石排镇贯彻落实〈进1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