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安市雁塔区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的通知
关于开展二零一八年度去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与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现对二零一八年度、去年度符合《办法》中相关条款的雁塔区科技企业进行奖励和资助,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条款摘录
《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雁科发〔2017〕7号)文中涉及的资助项目如下:
授权资助
《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1500元资助;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500元资助。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按照每件每一年500元给予维持资助。
专利奖奖励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3万元的奖励;当年获得省专利奖的,按照一、二、三等次分别给予3万、2万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贯标资助
《办法》第三章第七条“对按期完成贯标并通过省知识产权局验收的企业,向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备案后,给予2万元资助。对通过第三方认证公司认证的企业,向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备案后,给予3万元补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对当年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3万元和2万元。
孵化机构奖励
《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对申请注册企业在30家以上、企业总发明专利拥有量在100件以上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专利保护资助
《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辖区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凡已建成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且通过市区联合验收的,给予企业2万元资助。
专利信息利用
《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风险预警等信息利用工作的,经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备案、监理和审核合格的,根据企业实际投入金额给予每个企业3-5万元资助。
专利质押融资
《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凡获得西安市科技金融专利质押融资贷款支持的,在企业偿还金融机构本息后,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将按涉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的1.5%给予补贴,每一年最高10万元。
一、奖励范围
1、申请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雁塔区的企业
2、申请对象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提交资料要求、受理
1、授权专利资助申报资料:
(1)《雁塔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及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须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助申报资料:
申请专利信息利用资助的,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合格相关证明资料等。
3、申请奖励申报资料:
(1)雁塔区专利奖励申报表及电子文档;
(2)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专利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省级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孵化机构申请奖励的,需提供申请注册企业名单、企业发明专利名单汇总、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专利保护奖励的,需提供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资料:
(1)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塔区知识产权局)。
(2)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申报时间:今年8月11日下午18时前
申报部门: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科,联络人:王文瑞,电话:88236477。
三、条件审核
1、企业必须在申报时间内报送申请资料;
2、我局将按照《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整理汇总,商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审定。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雁塔区知识产权局
今年8月4日
关于申报漳州市龙文区去年专利资助及软件著作权奖励的通知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去年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漳龙政〔2017〕13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强化自主创新,促进我区专利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现拟对我区去年度已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今年5月11日—今年6月10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助对象
去年1月1日—去年12月31日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及获得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龙文区企业、科研机构或个人。
三、补助标准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企业、科研机构每项分别奖励3万元、5000元、800元,获得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企业、科研机构每项奖励500元;个人符合上述奖励的条件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
四、申报需提交资料
1、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人为单位的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专利证书(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龙文区去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名单一式1份,需加盖公章,该名单电子版本发送至zzlwsgg@163.com邮箱(表格详见附件)。
2、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人为个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专利证书(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龙文区去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名单一式1份,需加盖公章,该名单电子版本发送至zzlwsgg@163.com邮箱(表格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专利权利人于今年6月10日前把相关资料提交至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龙文区步文镇新店500号同辉嘉园小区后面,联络人:小黄,联络电话:217892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龙文区去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名单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