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七条,“对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奖励。对取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市资助标准50%的奖励。
(二)奖励对象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主体为法人的,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
1.奖励条件及标准
截止至上1年度12月31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专利授权公告日起算),并至今维持有效的,每件一次性奖励专利年费1000元。所申请奖励的专利如一直维持有效,则以后年度可重复申请此项奖励。
若专利权为多人共有,则应由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奖励。若专利权人发生变更,则应由现专利权人申请奖励。
2.申请资料
(1)项目申报基本资料;
(2)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近1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发明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 发明专利当年度年费缴费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奖励条件及标准
申请人应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1年内提出奖励申请;每件最多奖励2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同1年度申请不得超过1000万元。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有费用减缓的,企业每件给予1500元、个人每件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请资料
(1)项目申报基本资料;
(2)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近1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外国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中文翻译件;
(五)项目审核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无。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七条,“对参加“贯标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证书仍在有效期内,认证地址必须包含宝安区内地址;
3.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取得显著成效,获得认证证书后截至申报奖励前,获得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2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申请人以前未获得区的此项奖励;
5.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奖励标准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工作每一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一年奖励不超过120家。按照申请人获得贯标认证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以初次发证日期为准,同一天发证的按申请资料受理日期的先后为准),每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请资料
1. 项目申报基本资料;
2. 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
3. 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2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项目审核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无。
宝安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汇总及要求,补贴5000万
宝安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汇总及要求,补贴5000万
企业易小编了解到宝安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对首次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平台后,给予市资助额50%、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评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及以下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技改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60%给予补贴,最高1200万元。以下是企业易(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宝安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汇总及要求,希望有所协助。
(一)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工程
坚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建立梯次接续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的“宝安版图”,到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200家。
1.建立梯度培育机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挥宝安国高新技术企业业比较优势,建立“国高新技术企业业—高成长国高新技术企业业—专精特新企业”三级联动的培育梯队,形成梯次接续、纵深推进的发展格局。
2.打造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梯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资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市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对首次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隐形冠军企业,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牢牢抓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这一关键,通过“政产学研用”推动企业技术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不断提升研发创新实力和源头技术供给能力,到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对其他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平台后,给予市资助额50%、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4.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对专精特新企业在宝安实施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承担的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市资助额的5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
5.鼓励实施智能化改造。对经评审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按项目设备、配套软件投入的25%给予补贴,其中,对从本区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额外给予5%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0万元。对获评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及以下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技改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60%给予补贴,最高1200万元。
6.鼓励联合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评定后给予企业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7.强化标准、知识产权引领。对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深圳标准”认证的,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上年度开展知识产权合规经营活动的,参考实际支出成本给予每项最高20万元资助;在非区长质量奖年度,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购买国际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给予企业实际支付50%最高30万元补贴。
(三)专精特新企业金融资本赋能提升工程
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从金融供给侧入手,加强政策支持的力度和精准性,多渠道拓宽企业投融资路径,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8.鼓励股权融资。鼓励风投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投资,对获得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子基金投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其获得投资部分5%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9.降低信贷成本。鼓励和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对获得银行贷款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实际支付利息及担保费70%(属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给予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担保费及评估费80%)且合计不超过融资金额5%的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
10.支持企业上市募资。对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股改、备案辅导、挂牌上市分阶段分别给予50万、150万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上市企业将募投资金投向宝安,对在境内或港交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其首发募投资金50%以上投入宝安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200万元。
(四)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育工程
立足于人才是企业第一资源、第一生产力的战略需求,从企业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等多方面给予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全面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11.建设企业人才孵化基地。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设立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对设立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企业给予20万资助;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在市开设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等额资助);对具有一定师资,培训场地和培训设备的专精特新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经认定给与最高50万元资助。
12.培育企业管理人才。实施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程,每一年举办专精特新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培训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共性问题,开展主题对标交流培训。
13.支持培养企业工匠。支持企业面向生产一线、技术岗位优秀技能人才评定聘用首席工程师(工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端技术人才申报市经济贡献奖;举办专精特新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比赛,为企业培育高技能人才,促进企业培育“宝安工匠”,对获得“宝安大工匠”、“宝安工匠”的个人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产业空间保障工程
聚焦企业成长壮大和增资扩产的空间需求,从用地、用房、租金等多方面保障企业空间供给,妥善解决好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让企业在宝安安心扎根、专心发展。
14.多渠道保障用地用房。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从孵化器、加速器到产业园的多层次的空间保障,将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区产业空间重点保障企业名录,多渠道解决企业用地用房需求。
15.多层次给予租金支持。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年内每一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50万元的房租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入驻政府物业的,可采用定向招租方式;入驻国企物业的,以“5年(首次租期)+5年(首次续租)+5年(二次续租)”模式给予租期保障,对区产业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经区政府同意,续租次数可突破2次。
(六)企业服务优链工程
紧盯公司产品推广、人才住房、就医入学等实际需求,加快完善企业服务支撑体系,通过多部门联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精准服务,让企业在宝安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16.支持成立企业联合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组建联合会,通过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创新协同、产业合作等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对联合会的首年运营费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组建联合会
17.支持企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开展专精特新系列新技术新成产品“宝安发布”,搭建新科技成果转移交易平台,助推企业新技术新成果加快转化和产业化。
18.保障企业人才“医住学”。为专精特新企业高管提供高品质便捷的就医预约服务,企业高管凭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享受我区公立医院预约就医绿色通道;将专精特新“小巨人”纳入宝安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为其高管、骨干提供住房保障;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子女入学保障重点企业库,对纳入重点企业库的专精特新企业,其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高管、骨干人员子女,按分配指标数申请入读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参照宝安区户籍学生积分参与积分入学。
本措施由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联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工作局、人力资源局、国资局、公共物业管理局、区总工会、区职业训练中心负责解释,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操作规程,明确申报资料、审核程序等具体事项。
专利专利号查询贯标申请资格条件国家科技成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