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湖南省省级专利资助、专利奖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湖南省省级
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按每件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按每件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按每件50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
专利: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进入国家(地区)公布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按欧洲、美国、日本5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
专利奖:对获得湖南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经费支持。
专利质押贷款: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贷款额度在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含100万元),补贴1万元;
(二)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300万元的(含300万元),补贴3万元;
(三)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不含300万元)—500万元的(含500万元),补贴5万元;
(四)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不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补贴8万元。
(五)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上的,补贴10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示范县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支持。
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湖南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支持。
依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hunan.gov.cn/xxgk/wjk/szbm/szfzCBm_19689/sczt/gfxwj_19835/201907/t20190702_5369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