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的办理,在现在市场上是备受重视的,想要顺利承包工程并施工,就少不了相应资质的办理。下面,企业易小编将为大家详解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和材料要求,其内容如下:
一、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经验,并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
(二)注册资本
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三)专业技术人员
1、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自动化专业人员1名;
2、机电一体化专业人员1名;
3、暖通空调专业人员1名;
4、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6、机械专业人员1名;
7、注册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师1名。
(四)个人业绩
除电子工程注册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主持完成过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
二、办理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材料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需附股东或合伙人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岗位、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8.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