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办理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申请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申请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能够开展后续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申报工作。
(三)提交资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书面资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申请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 知识产权相关资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资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资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高新技术企业办理资料,包含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以及工作岗位等;
6.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资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含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资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3),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4),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5)。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五)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明确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一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高新技术企业办理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今日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办理认定程序》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