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必须准备什么事项?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专利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被无效的专利,其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那么专利无效宣告有什么理由?专利无效宣告有什么流程?
专利无效宣告必须什么理由?无效宣告的理由,主要包含以下几种: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4.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5.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6.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专利无效宣告有什么流程?
1.正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后,首先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专利是否被授予,无效请求是否符合格式要求,以及原因是否合理使请求无效是1个法定原因。
2.合议审查
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庭通常只审查当事人为无效宣告请求提交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专利权人能够主动减少请求人对无效请求的专利保护范围。各方能够选择和解。
3.口头诉讼
假如其中一方要求另一方进行辩论或者必须向合议庭解释事实的,以及必须进行物理掩饰的,当事人能够要求合议庭进行口头听证审判。
4.无效宣告判定
审核决定能够声明所有专利权均无效,也能够声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专利宣告无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并公告,假如当事人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