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湖南建锋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企业诚信档案中业绩信息登记不实行为的通报
穗建筑〔2017〕726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湖南建锋工程有限公司在企业诚信档案中登记的“怀化市迎丰东路二期、怀北路、正清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投资建设(BT)项目”、“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县城四联移民安置点场平及道路施工项目”两项业绩信息不实;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企业诚信档案中登记的“珲春市站前街工程施工”业绩信息登记不实。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 号)的有关规定,对湖南建锋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如实登记企业诚信信息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按每项信息不实行为扣诚信综合评价分10 分处理(有效期半年),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守法经营,诚信竞争,共同维护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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