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务院安委办发布5月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后,辽宁和广西两大省份开始积极行动起来,和企业易一起来看看两个省份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有哪些准备和作为吧。
辽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从5月到今年年底,辽宁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明确专项治理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路铁路工程等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等工程项目。专项治理重点内容为:项目安全组织管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对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在重点治理阶段内要实现检查“全覆盖”,并加大监管执法强度和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
同时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倒逼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广西:三阶段部署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广西定于2021年5月至12月底,与国家同步在全区开展以隧道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治理行动分动员部署(5月20日前)、重点整治(5月21日-11月底)、总结完善(12月)三个阶段开展,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安全监管部门抽查检查的方式推进。
治理行动范围包括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城,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南宁、柳州市将轨道交通工程纳入治理范围。
治理行动结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各地(市、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检查,6月上旬督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动员部署情况,11月督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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