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创造、归属、利用、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即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含以下几部分:1.知识产权取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1)知识产权申请人之间的关系。(2)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3)知识产权申请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2.知识产权利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1)知识产权自主利用过程中,权利人与受让人、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2)知识产权强制利用过程中,权利人与利用人之间的关系。3.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1)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发生的关系。(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发生的关系。4.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1)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2)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3)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关系。从法律制度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商标权法律制度。(4)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法律制度。(8)植物品种权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