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属性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企业整体经营管理体系中,居于从属地位,是企业管理体系的子系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作的最终目标,是为企业增强竞争力,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从属和服务于企业营利性的基本目标,这一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依从和服务于企业的管理体系,不应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而本末倒置,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削弱甚至干扰企业经营管理全局;也不应脱离企业实际,追求全面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而增加不必要的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2.系统性特点系统性,意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虽属企业管理体系的子系统,但仍具备自身的完整性。在体系建设上,不仅有软硬件系统支撑,还应有相应的管理理论体系支持。对企业内部而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覆盖面不仅仅只是涉及技术研发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而是全面覆盖了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是必须面向企业实行全面管理的体系。3.综合性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综合性,是由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知识产权的广泛性决定的。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①,涉及范围非常广泛,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知识产权体系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含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工艺品的外观设计、地理标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七大类,既涉及科学技术,又涉及文学艺术,还涉及市场竞争领域。知识产权涉及的每1个领域,都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体系中也分属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就要求企业对知识产权事务进行综合管理。而企业内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管理者,必须具备综合素质,既要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又要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知识,还必须有相应专业背景或基础知识。4.灵活性特点企业所处行业各有不同,企业的规模也大小各异。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必然不同,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在管理体系设置上也各有特色,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必然不会存在1个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想模式。这就必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表现出能适应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理念的企业的高度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