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主体包含国家机关和知识产权人(主要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原产地域标志权、生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设计图、技术秘密权以及别人类智力活动成果保护权等,涵盖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与发展等方面。从运行机制看,包含了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合作、国家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实施、行政执法、科研开发、企业运作、市场经济等,都作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但知识产权管理从实质看是知识产权人,即企业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以及运作的主要内容,并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主要权利主体,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法提高新技术企业业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开展生产技术的发明创造活动;通过制定相应的战术策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研发与应用,并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与核查、管理与保护工作,适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具有现代管理模式的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制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发展,防JE企业无形资产流失。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统计,制定规章制度合理分配收益占比。并通过融资、投资、许可别人使用等运营方式,不断提高新技术企业业知识产权收益,提高新技术企业业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能够通过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等方式,进1步了解本行业技术领域有关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不受侵犯,避免重复研发造成不必要浪费,并根据企业发展状况,明确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和终止,以加强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