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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已不再是过去:商标持有人与未来(商标抢注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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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已不再是过去:商标持有人与未来(商标抢注要注意什么)

1999年11月,域名世界发生了两件事。首先是1998年开始的ICANN域名争议解决流程已经完成。大约在同一时间,《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ACPA)作为美国15USC1125(d)下商标法的一部分,在美国生效。在这两个过程中,商标持有人都能够拥有1个域名,该域名全部或部分由他拥有的商标构成,而该商标是未经许可使用其商标而转让给他的,也称为侵犯商标权。自ACPA通过以来,已经提出了700多项寻求禁制令或损害赔偿的诉讼,并且自ICANN仲裁系统建立以来,已经发布了涉及超过9722个域名的5845项仲裁决定。在5845项仲裁裁决中,有4595项导致了域名转让或注销-也就是说,在几乎80%的案例中,域名都已转让给商标持有人。因此,重要的是,不仅在选择商标名称时,并且在选择域名时,都要牢记商标。根据ACPA,商标持有人能够对以下内容提起法律诉讼:(a)将域名转让给申请注册人或予以注销;(b)由法院酌情决定获得实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或每个域名介于$1000到$100,000之间的法定损害赔偿。至少有1个法院已经判给500,000美元,每个域名100,000美元,以阻止已知的网络抢注者进1步抢注并使他破产。(请参阅电子精品控股公司诉Zuccarini案,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2000年10月30日。)ACPA要求发现“恶意”。根据该法规,法院在明确申请注册人是否具有“恶意”时应至少考虑以下几点:申请注册人名称是否具有任何商标权申请注册人是否在名称中拥有任何个人名称权申请注册人是否拥有另1个真正的非商业性或合理使用注册域名人是否打算将消费者从商标持有人的网站上转移以谋取经济利益,还是为了贬低商标并造成网站来源的混乱申请注册人是否提出要转让,出售或分配名称而不使用或打算使用该名称,或者申请注册人是否具有这种行为的先前模式该人是否向申请注册服务商提供了虚假和误导性的联络信息根据ACPA,假如商标持有人无法获得对域名持有人(例如外国人或公司)的个人管辖权,或者在尝试使用他或她提供给申请注册服务商的信息后未能成功找到域名持有人,法院可能会在域名持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转移域名。尽管法院在没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判决在法律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域名的获取却是新的。取得有形财产的法律历史是这样的想法,即美国对其境内的财产拥有管辖权。这个概念,所谓的对物管辖权,这代表着即使被告不在这里,属性(传统上,福特野马或一亩)的,因此,法院能够做出IT决策。假如商标持有人不是通过ACPA提出索赔,而是通过ICANN的域名争议解决系统提出索赔,那么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通过争端解决,能够通过提供的申请注册服务商的联络信息与域名持有人(“被投诉人”)联络,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其与商标持有人提交的投诉副本一起送达。其次,无论有没有律师,被告将有几周的时间以自己的法律论点回答投诉。其次,仲裁员将完全根据提交的文件来决定此事,而无需进行任何口头探讨,并出具书面决定。在ICANN的系统下,“恶意”问题也很重要,仲裁员应考虑以下因素,类似于ACPA所使用的因素:任何表明申请注册人主要是为了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将注册域名转让给商标持有人或申请注册持有人竞争对手的目的而获得域名的情况申请注册人申请注册名称以防止商标持有人这样做,只要有这种行为的模式注册域名主要是为了破坏竞争对手的业务;要么通过使用域名,申请注册人有意试图通过使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来源,赞助商与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混淆,以获取商业利益将互联网用户吸引到网站或其他在线位置,网站的隶属关系或认可对ACPA和ICANN程序的考虑表明,假如您是试图获取域名的非美国公民商标持有人,则应使用ICANN的域名争议解决系统,在该系统中能够做出决定,而无需成为美国公民,距离您数千英里的地方出现在法庭上,并且假如您是美国商标持有人并且域名持有人是外国的,则应根据ACPA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该域名名称持有者没有机会与法院对话-除非他或她飞往美国进行诉讼,并假设他或她甚至已收到有关此事的通知。当前法律和我的相关预测还有另1个有趣的因素:在大约2至3年内,对现有系统的强烈抗议将由商标持有人来进行。请记住,这些人是第一次向国会大声哭泣,以至于我们获得了ACPA。好吧,我认为最终商标持有人会再次哭泣,可是这次是数学问题。这里的数学不是很漂亮。在美国注册商标系统中,大约有42类商品和服务。这代表着,对于每个授予的注册商标,至少能够有42个针对同一商标的申请注册-每个商标属于不同的类别,并且与不同的行业相关联,因此从理论上讲不会引起任何消费者困惑。除此之外,在每个类别中,可能会申请注册许多不同的产品和商品-因此,实际上有42个以上的商标可能是相同的。例如,宝洁(Proctor&Gamble)在多个类别中都拥有“Tide”商标作为洗衣粉。潮汐还有其他申请注册商标,描述其他类别的其他产品。从理论上讲,消费者不会认为潮汐冲浪商店是Proctor&因此,跟我做数学。对于每个域名以及派生名称,在美国至少有42个可能的商标持有人对该域名具有有效的权利要求。当然,这并不包含所有拥有有效主张的外国商标持有人。因此,我们遇到了1个小问题,一旦所有真正缓慢,保守的企业类型都意识到,一些小的Podunk商标持有人拥有其公司的大域名,并且拥有同等合法的商标权,并且在当前系统下无法执行的任何操作。假如您拥有商标权,请立即声明它们。你被警告了。尽管如此,对于商标持有者而言,未来仍然是个好兆头。作为推出以“.biz”结尾的新域名的一部分,指定的销售代理商Neulevel.biz创建了IP索赔期限,在该期限内,拥有待审,申请注册或普通法商标的人能够将这一事实通知潜在的申请注册人。尝试申请注册别人的商标时,申请注册人将(a)被警告商标持有人的权利,(b)在此过程中被迫承认这些权利,(c)名称将被保留30天,以及(d)将提供一种找回名字的机制。最后,确保域名安全的最可靠方法是确保商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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