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今日偶然间看到一件专利,权利要求仅有一项,但足足占满5页纸。这还是小有名气的高校的专利。
这样的专利尽管授权了,但相当于放弃了权利。第三方采用这项专利的构思,想侵权都很难,几十个步骤,不可能做到一样。假如对着这件专利去找侵权产品,难度不亚于去找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我们经常抱怨高校专利转化率低,原因有许多,但最直接的原因可能还是专利撰写质量问题。再好的科技成果,专利写成这样,也无法转化,或者说第三方转化了也无需管这件专利,看到直接使用就能够了。
假如一件专利能够转化,市场上就应该有产品或者潜在的产品特征落在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权利要求中含有这么多特征,是很难找到特征完全对应的产品。
这种专利的好处是容易授权,甚至审查员就不应该花太多时间去审查,由于这件专利授权了,对社会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最终没有人会侵权。这项科技成果相当于贡献给社会了。
在过度强调专利授权率的情况下,很容易会出现这种极端的专利。专利的授权率仅有在确保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才有意义,假如牺牲了保护范围,甚至大部分放弃了权利,这样的授权率是没有意义的。专利授权了约等于宣告放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