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该修订案是自1992年以来底四次对《专利法》的第四次修订,这对我国大部分企业厂家商家和个人而言意义重大,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体,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他们会产生怎么的影响必然受到大家高度关注,下面我们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为何说专利法第四次修订案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缺乏对专利权人的吸引?
专利是一种私权,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授予别人许可、授予何人许可、授予什么样的许可、以及以什么样的条件授予许可。假如没有相应的对价和优惠,很难想象专利权人会愿意主动放弃部分合同自由。“审议稿”中也没有提到专利行政部门是否会建立专利开放许可数据库,这同样会影响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对专利权人的吸引力。
希望广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体单位认真学习掌握最新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及时了解修改动态,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掌握最新的法律武器积极打击违法侵权现象,净化行业风气,引领行业向正规化合法化方向发展,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企业自身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也是保护国家经济健康向上发展,让老百姓真正享受高品质优惠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