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条件你了解多少?
外观设计专利属于专利的一种,其申请资格条件也要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3个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更多的是关注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尽管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但不一定就有创造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仅有产品外观设计符合上述3个条件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大家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前最好先对照上述要求确认一下自己的产品设计是否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条件,避免时间的浪费和不必要的金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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