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复审是指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而向商评委申请复审的法律程序。撤销复审答辩:主要是出现在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的复审程序中。不论是撤销申请人还是被撤销人都有可能不服商标局的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的决定,只要不服商标局的撤销决定都能够申请撤销复审。
撤销复审答辩是指不服商标局的撤销决定的人向商评委申请撤销复审后,而商评委依法向第三人(可能是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的申请人也可能是被申请人)送达对方的申请书,第三人依法在1个月内向商评委就对方的复审理由进行答辩的法律程序。
例如第三人以连续3年不使用未由申请撤销a公司申请注册的b商标,国家商标局最终认为b商标有使用,裁定不撤销,第三人假如不服商标局的裁定就能够依法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在收到对方的复审理由后,会依法要求a公司答辩,a公司的答辩就是撤销复审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