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

  
很多企业对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希望大家能对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

专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的通知

(通政发〔2020〕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今年12月8日

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设立“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范,坚持“严格审核、科学评估、合理安排、择优扶持的原则。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申请注册,并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的自然人。申报专利相关资助、奖励、补贴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以以及他组织应当是专利权第一权利人。

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以以及他组织应当从事国家政策文件支持的行业领域。

第三章 适用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一)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每1个国家或地区资助5万元,每件专利最多资助其进入3个国家或地区,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金奖每项奖励50万元,银奖每项奖励40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奖的专利,金奖每项奖励30万元,银奖每项奖励20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10万元。

(三)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特等奖每项奖励2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

(四)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五)鼓励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对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每件给予10万元资助。

第七条 鼓励知识产权运用,支持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一)支持专利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已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补助,按最高不超过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一年享受贴息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企业参加专利保险。对已投保的企业,按专利保险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多资助2年,每家企业每一年专利保险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鼓励企业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知识产权联盟与专业机构联合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挖掘与布局、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运营等工作。按照开展上述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知识产权联盟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支持企业委托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战略制定等工作。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www.aipunajie.com

(六)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对试点成功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每单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七)对于为所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购买相应保证保险产品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通州区申请注册企业),按照保费的50%进行补贴,每个项目补贴金额总计最高不超过6万元。

第八条 鼓励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一)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获得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支持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针对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资助,每家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九条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服务机构深化服务。

(一)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法律、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服务。对工作突出的、在区内申请注册纳税的服务机构,按照工作业绩评审,择优给予资助,每家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条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中心、工作站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纠纷调解、咨询解答、举办公益沙龙、座谈、培训、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胜诉的知识产权诉讼事项给予援助,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家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十一条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学生和社会公众,广泛深入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针对企业负责人、业务主管和专职人员,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一支善管理、会保护、懂运营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对获得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北京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获得北京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通州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得通州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鼓励通州区中小学在校学生申请专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3万元;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资助3000元;对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元。

第十二条 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围绕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在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强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区建设、专利信息挖掘、专利导航、专利运营、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人才等方面开展软课题研究。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情况,提出年度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编制年度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报区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负责审批年度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加强对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五条 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奖励资金的,对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或奖励的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对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9〕38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知识产权(专利)促进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17〕24号)同时废止。

专利知识你很专业,可是我选择便宜的

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的决策。根据这一决策,原国家科委开始筹建我国专利制度,从1979年3月开始制定专利法。

还在2000年初期的情况下,专利代理师还不叫专利代理师,叫专利代理人,非常小众的行业,受尊敬程度高,并且工作细致,专业化水平要求高。

到现在,专利代理师行业逐渐强大,截止到2020年的数据统计,全国共计有5万左右的人考过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可是目前有多少人在从事这个行业呢,10倍不止。

由原来的顾客上门咨询,变为了现在的上门服务,时代改变了我们,不过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基数的增加,衍生出现低价竞争的趋势。

价格上的让步,某种意义就是对自己专业的让步,对自己时间的否定。

简单而言,现在的更多情况下,专利被强加在项目区域,不可否认,项目的扶持政策,作为代理师是应该感谢的,由于假如没有国家的引导,项目的扶持,企业对专利的需求量并不是那么大,说不定目前许多人的工作饭碗都丢了。

但因此,导致了专利的本质被丢失了,专利的本质是什么?排他权,专利是具有人身性的综合性权利,具有排他权。

许多情况下,企业不清楚排他权的意思,认为自己有专利就天下无敌了,可是你有专利,不代表你不会被告。

一旦你是抄袭别人的产品,就有可能有被告的风险,即使你自己是做过改进的。

这一点,包含许多写案子的代理师(绝大多数),他们甚至自己也不清楚,为何有专利,还会被告。

因此咨询1个专业的代理师是多么的重要,面对的后续的各种法律风险,包含专利的所有流程制度,多花一点钱并不吃亏,反而是赚钱的,由于咨询费也包含在代理费里面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如同过渡词的撰写好了。

权利要求具有3个不同部分:(1)前序部分,(2)过渡句,以及(3)权利要求主体部分。前序部分,是限定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引导性语段。因此,专利权利要求起始段落所描述的,并非专利权人的“财产,而更多的是对所属领域的介绍,其次才是对发明的记载。

过渡句是1个短语或通常仅有1个词,例如“含有、“由……组成或“包含。

该过渡句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权利要求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

法院认为,“含有是指发明具有后面限定在权利要求主体部分的所述要素,且对没有书面限定在主体中的其他要素,也是开放的。

因此,过渡句“含有被视为是最宽的。

过渡句“由……组成被认为比“包含限定的范围要窄。

另一方面,法院认为,“包含是指发明仅包含后面限定在权利要求主体中的要素,而不包含其他可能的要素,即为“封闭式。那么为何申请人会选择更窄的过渡词呢?这个问题涉及到专利局的审查程序。假如存在接近的现有技术,申请人将被迫采用更窄的过渡词,以避免由于存在这些现有技术而被驳回。

权利要求的主体,含有发明者列为其财产的各要素。这些要素通常按照构成发明实施的逻辑予以排列,且主体通常包含这些要素怎样共同作用的说明。亦即,开始时,介绍发明是关于什么的。例如,“一种用于……的石墨烯组合物。其次连接的是“含有或“包含等词,再接下来就是发明的细节,即成分是什么,以及它们怎样关联,以实现介绍句所述的效果。

综上,单单1个过渡词语用法就体现出了对后续维权的把握,因此贵了一点的专利费,还叫贵吗?

作为服务行业,高品质的服务是很重要的,可是专业性也是必不可少的,两者是浑然一体的,互相密不可分的。

职业荣誉感是顾客给的,也是自己挣出来的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