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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很多企业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希望大家能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

现在许多人和单位申请专利,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能够是单位也能够是个人。那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是什么?阅读完以下企业易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协助的。

一、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知产代理师后果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可是由于专利权人的恶意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假如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

1、请求人举证期限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除此之外,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2、专利权人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能够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所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能够宣告专利无效,那么此时该专利从以前被授权开始,其实就是不具有知产代理师约束力的,并非在宣告无效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无效。从我国有关规定中能够知道,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要是认为并不符合知产代理师规定,任何人和单位都是有权依据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

三、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应该怎么办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权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别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对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其次来明确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会破坏本专利的专利性。同时,专利权人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充分等。总之,通过分析,专利权人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再作出决策。假如专利权人发现别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提供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则专利权人就能够着手准备答辩意见陈述书,请求专利局驳回无效请求。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面的是企业易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知产代理师知识。综上可知,对于任何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以前的专利权人都是能够询问专利无效的原因,其次再书写辩护意见提交给专利局,对于已经使用了的专利权,并不会追溯效力,可是不得继续使用专利。可见多了解知产代理师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协助。假如您还有其他的知产代理师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企业易知产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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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我公司是一家锅炉制造公司的经理,我公司生产出的“XR某型锅炉”已于两年前就销往市场。今年,我公司发现东申有限责任公司是“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产品与我公司的产品几乎完全相同,但其已经取得专利权,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07年3月,并于2008年6月被国家专利局公告授权。我公司认为该项锅炉技术早已被我公司使用,生产出的产品都已经在市场上销售,显然该技术已失去了新颖性和创造性。于是,今年8月我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然而该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我公司在提交请求书时没有提供证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必要的证据证明,便让我公司限期提交证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证据。我公司为此很困惑,不清楚该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请问,我公司是否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我公司应提交什么证据才能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第4款:“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本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专利法》第45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专利权的无效,是指对已经授予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也可能经过一定的程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是,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是对任何人、组织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都会作出宣告无效决定,而是要看请求人的理由或者证据是否充分、真实、有效,仅有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该项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才会宣告该项专利无效。以下我们就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一)你公司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效。首先,你公司能够作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的主体。根据《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由此可见,既然贵公司认为自己的产品技术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相同,其专利技术已经不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条件,那么,你公司完全能够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之日起,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其次,你公司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应当是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的规定内容,具体内容包含:①申请的专利的发明创造之主题不合格;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③申请人主体不合格;④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⑤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⑥在后专利权。你公司生产出的“XR型锅炉”已于两年前就销往市场,而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于2006年6月才被国家专利局公告授权,并且,从两种产品、技术对比来看,几乎完全相同。因此,你公司能够以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不具有创造性而为由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最后,你公司请求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会根据你提出的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经过进行审查,并作出以下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或者宣告专利部分无效。因此,你公司要想让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就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确实不具有创造性。(二)你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创造性。(1)你公司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必须提交证据。你公司以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创造性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根据《专利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你公司还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由于你公司在提交请求书时没有提出相关证据的,该专利复审委员会可让你公司在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这时你公司就应当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你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充分。(2)你公司应当提供充分有利的证据。你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时,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东申有限责任公司的“XR型锅炉”实用新型专利无创造性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对于你公司没有收集有关证据的情形,具体应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收集:第一,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能够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如,你公司生产“XR型锅炉”的生产图纸;你公司生产的“XR型锅炉”在市场上销售的销售凭证;使用单位或个人对两种锅炉的认识;你公司生产的“XR型锅炉”的照片等。第二,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能够提交书面证言。第三,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总之,你公司在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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