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被驳回复审时一般需要做些什么
专利申请被驳回,这在整个专利申请中,都是件十分常见的事。被驳回的原因或许会有许多,例如该发明缺乏创造、新颖、实用性等原则,或是该发明存在明显的缺陷,提交的资料有错误或存在缺失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此时,只要不是无法挽回的事情,发明人都能够通过提交修改补正后,其次进入到复审阶段,重新开始审核。但在专利驳回复审时,发明人应当要做些什么呢?
1、了解发明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上述中小编就说过,任何发明被驳回,都有一定的原因。这情况下,发明人首先必须做的,就是找寻该项发明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例如是资料出现了问题,那么发明人就应当进行修改或补正。若是发明存在了明显的缺陷,那么发明人就应当尽可能完善自己的发明,其次再重新提交申请进行复审流程了。但假如该发明,与已存在的专利技术内容相同和重复了,那么这个情况下就算进行了复审,该发明都将无法再顺当获得授权了。2、知道哪种驳回的情况能够提交复审;专利被驳回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不是任何一种驳回,发明人都适合提交复审的请求。例如,假使发明人的发明与别人在先提交,或已经公布和授权的专利技术内容相同,那么这情况下,发明人无论怎样复审,都是毫无疑问无法通过审查的。除除此之外,假使发明人的发明,违反了国家法律或有损害社会道德风气,以及公众利益的,那么这情况下,该项发明其实同样无法顺当通过审查,得到最终专利的授权。因此这个情况下,发明人即便缴纳了复审费用,提交了复审请求,其实都一样是无用的举动。专利驳回复审,是发明人在申请失败后,挽回自己专利的唯一方法。不仅仅是由于重新申请,太过消耗时间和金钱成本的缘故,专利在审查期间,工作人员也会同时带有极大的主观性,并不是所有的驳回都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发明人进行复审,多数都有很大几率通过,并得到授权和专利证书。
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了,你还能够这样做——走专利复审程序。
专利申请的复审程序是指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局驳回其专利申请而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定程序。
专利复审程序介绍
1、客体
复审请求的客体为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对其他决定或者通知不服而提出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主体
复审请求的主体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否则,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应当是全部申请人。假如不是全部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否则视为未提出。
3、期限
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不予受理决定作出后(前)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6条和第99条第1款规定的,容许恢复(两请求合并处理),复审请求应当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4、文件形式
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证据。
符合标准表格规定的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未补正或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5、费用
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请求费的,视为未提出。
符合细则第6条和第99条第1款规定的,可恢复权利。
6、委托手续
通常规定:参照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1节的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
特殊规定:
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书面指定其中之一为收件人;未指定的,将在复审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最先委托的有多个的,将署名在先的视为收件人;署名无先后的,通知其指定,否则,视为未委托。
应当根据专利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委托但未按规定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予受理。
7. 形式审查通知书
请求书不符合法、细则以及指南规定需补正的,发补正通知书,期限15天;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向请求人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请求人;
请求书符合法、细则以及指南规定的,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