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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很多企业对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对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注册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

现在的商业时代,但凡你开个小卖部都得有个招牌,因此注册商标对于一家正规的商店或者公司而言是必须的。大街小巷都有许多超市,许多小伙伴也想要尝试一些超市这个领域,可是在开设超市以前并不清楚注册商标流程和各类问题。今日企业易商标将给各位详细说明注册商标的一些相关问题!

一、超市注册商标属于第几类?

我国商标一共有45类,其中超市属于第35类商标,第35类商标包含了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和办公事务等。

第35类商标具体类别有:【3501】广告、【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3503】替别人推销、【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6】办公事务、【3507】财会、【3508】单一服务、【3509】零售或批发服务。

超市一般申请注册的小类为【3503】,假如是连锁型超市还应申请注册【3502】,其余申请注册类别必须根据超市的核心产品来申请注册。

二、超市商标使用申请注册方式:

①申请注册商标:通过注册商标获取超市商标,时间为6-8个月。

②购买商标:通过购买商标获取超市商标,时间为4-6个月。

③商标许可:通过租用别人的申请注册商标获取商标使用权,时间为3-4个月。

三、超市注册商标流程:

①在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检索,查看是否相同或近似商标。

②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相关资料。

③商标局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齐全的情况下会下发补正通知。

④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⑤将商标刊登在公告栏上,公告期为3个月。

⑥注册商标成功。

以上就是超市注册商标的3个核心问题介绍,假如你想开一家超市那么赶紧在租门面以前就申请注册好商标吧。当然你假如时间比较紧急,也没有什么熟人帮忙的话能够选择找商标代申请注册机构帮忙。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超市注册商标的问题能够登录企业易商标平台进行咨询。

注册商标的异议

所谓异议,是指公众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并子以公告的商标,在法定阶段内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初步审定准备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无效。我国商标法第十九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能够提出异议。这能够说是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准备核准申请注册商标提出的一种否定。异议的理由通常是二种情况:一是申请注册人认为现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申请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异议人能够是利害关系人,也能够是机关、团体或者人民群众。为何要进行异议呢?这是考虑到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它既关系到申请人的信誉,又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审查中应该发扬民主,把审查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便于及时纠正审查工作中的偏差。但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又不能令其长期处于异议阶段而不予以核准申请注册,因此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假如超过了这个法定期限,商标局则不再受理异议。任何人提出异议时,都应向商标局交送异议书,正副本各一份。异议书中应填写①已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号、商品名称和证书号码或公告日期;②对方商标的名称、编号,初步审定号及初步公告的时间,刊登在《商标公告》第几期多少页上;③有证据时,可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所提异议的真实性:④提出异议的理由,这是整个异议书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理由的正确与否是决定其异议是否能成立的关键。一般而言,异议通常是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接到异议书后,应将副本转给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养限期提出答辩。在限期内未进行答辩的,视为弃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被异议人按期答辨后,商标局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即进行裁定。假如认为异议成立,商标局即撤销初步审定的商标:反之,假如认为异议不成立,即可核准该注册商标。总之,商标局对待双方的权利都是极为重视的,以确保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例如,1985年10月26日,上海信谊药厂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外国某公司对“信谊SINE”商标的异议副本,其异议理由是“我公司使用在三十一类药品商标上的SINEX商标,已经你局核准申请注册。依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信渲药厂刊登于1984年5月30日第九十四期《商标公告》的SINE信谊’商标中的SINE与我公司在同类商品上已申请注册的SINEX商标只少了1个“X”,其主要部分完全一样。这样,将导致SINE商标在市场上使用在药品上时,容易被消费者误认为是我公司的商标和商品,从而造成严重混淆。”因此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裁定。信谊药厂在商标局规定的答辨期内进行了答辩,理由是:“信谊SINE”商标由中文“信谊”英文“SINE”以及四周二十4个小半园组成的大园圈图案组成,因此,这三者是该商标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外国某公司使用的“SINEX”商标则纯粹由英文字母组成。“信谊SINE”商标属组合商标,而“SINEX商标则属英文字母商标,两个商标迥然不同。尽管“信谊”商标中的“SNE”比某公司“SINEX”商标只少1个“X",但读音和含义都不同。而信谊“SINE”商标早在1980年4月5日就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法登记申请注册,而某公司的“SINEX”商标是1982年7月15日登记申请注册的。因此,某公司的异议是无根据的,所谓“造成严重混淆”的理由也就不存在。商标局对信谊药厂的答辨理由进行研究后,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裁定某公司对信谊商标提出异议案不能成立。异议既然不能成立,商标局则应该核准信谊商标的申请注册。双方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二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抄送核转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抄送核转机关,并移交商标局办理。国际上实行商标审查制度的国家中,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规定了异议制度。有的不仅在初步审定阶段能够实行异议,就是注册商标若干年后也可实行异议。联邦德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无论是谁,假如他以前已经对相同的或类似的商品,申请过注册商标,其商标与现在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能够在公告发布以后的3个月内,据根先前的申请对新申请的注册商标提出异议。”挪威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申请书符合本法以及根据本法颁布的细则的规定,未发现有妨害申请注册之处,应将申请书连同其所有附件交付公众审查。此项申请连同申请书的主要部分均应发表在专利局公报上。此刊物应说明对该注册商标有异议的人,应在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式提出异议,”而苏联商标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各部、国家委员会、总局、联合企业、企业、组织和机关以及公民个人,能够在苏联国家发明、发现委员会的官方公报上公布注册商标后5年内,根据本条例第第十四条(一)的规定(即与同类商品上已在苏联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受苏联参加的国际协议保护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记,以及和过去已作为商标提出申请申请注册的标记相同或类似的标记),对商标的申请注册和颁发证书的正确与否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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