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我国于2008年6月5日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创作取得长足进步,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优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必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合理明确人们对于知识以及他信息的权利,调整人们在创造、运用知识和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关系,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发展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更加重视鼓励创新。发达国家以创新为主要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积极采取适应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促进自身发展。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效益日益显现;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逐步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国际影响力逐渐增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市场秩序,激励了发明创造和文化创作,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知识资源的引进,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淡薄,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优势;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纲要》就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指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1步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纲要》就战略的重点规定为,进1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有关法规。适时做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配套,增强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科技、国防等方面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纲要》并就战略的专项任务和战略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有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已连续第六年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对年度战略工作进行部署。
知识产权战略各环节
知识产权战略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其中,创造是获取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保护、管理和运用环节旨在提高知识产权收益,回收成本,重新用于创新投资。1.知识产权创造环节知识产权创造就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过程。企业与高科院所是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主体,主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跟随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是从创新成果归属权的角度来界定的,它关注的重点在于是否拥有创新成果的完全控制权。因此,自主创新并不排斥外来技术,只是为了避免在技术上受制于人,陷入产业困境。原始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主要包含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等的重大发明,是根本性的,也是关键性的。在对科技自身发展产生重大牵引作用同时,对经济结构和产业形态带来重大变革,在微观层面上将引发企业竞争态势的转变,在宏观层面上则有可能导致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竞争格局的重新形成。跟随创新与集成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偏重于产品功能的提升与技术性能的完善,是后续性的,可是对于产品的市场成功具有重要意义。2.知识产权保护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指为保障权利持有人的利益所采取的措施。包含两种途径:一种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执行,保护知识产权,以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最为典型。另一种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采用行政手段,保障知识产权相关各方的权益。在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保护大致能够分为三大类:专利保护、商标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保障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含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一般地,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商标保护的对象包含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品商标,即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别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商标保护期一般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著作权保护。目前,国内外大多采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如采用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的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进行版权保护。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许多国家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中,列有诸如比照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