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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岳阳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知识产权贯标奖励2万元,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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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岳阳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创新引领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十条规定(试行)》的通知

岳经办发〔2020〕37号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创新引领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十条规定(试行)》已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今年7月13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创新引领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十条规定(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

对入选驻区创业创新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团队),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对遴选出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经开区青年英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科技创业创新

在国家、省、市科技(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获得国家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获得区创业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科技进步奖激励

当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其他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当年荣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助;其他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四、提升科技孵化载体作用

(一)当年经科技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给予50万元补助;经科技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二)园区省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孵化期内或毕业后2年以内)、高新技术企业、“四上企业,且培育企业2年内不迁出经开区,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培育企业需在孵时间1年以上。区内合同约定的任务,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五、加大研发奖补力度

(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占比不低于5%且研发费用总额在全区排名前5的,每家补助20万元。

(二)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超过10%以上部分每提高1%给予1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上两项补助不重复奖。区内骨干企业已获得科研专项等特别支持的不再享受本规定。

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当年经有关部门新认定或批准的院士工作站,根据成果转化情况,按研发项目实际研发经费的20%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院士工作站,区财政每一年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补助。博士后工作站参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配套补助。科技创新平台可优先由区里推荐承担国家、省、市三级科技项目。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当年新通过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进1步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强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建设好知识产权试点优势企业,对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按《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岳经办发〔2019〕50号)文件的内容和标准分别给予资助外,再给予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个奖励2万元。

八、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向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开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和承担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企业融资需求相关信息。新入驻的创投、风投等金融服务机构,今年1月1日以后在区内登记申请注册且运营1年以上,当年区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占比的风险补偿,促进解决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和人才落户园区。

九、加强科协服务力度

当年区内规模工业企业建立科协组织或加入企业科协联合会达到85%以上,建成的企业科协组织符合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龙头企业科协牵头,建立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行业技术性难题攻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等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市级科协“企业科协先进表彰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

十、大力实施产业链发展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培育和壮大区域产业集群,精准分析产业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链攀升和价值链提升,达到延链补链强链的目标,打造出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兴优势产业示范链,被省通报表彰的,分别奖励10万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新认定或复审高新技术奖励政策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岳经管发〔2019〕5号)文件为准。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2万元,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

关于印发《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了提高新技术企业业创新能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岳西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安庆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制定《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今年4月29日

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不断完善激励制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活企业创新要素,提高岳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岳西经开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实施专利的主动性,推进岳西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安庆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和奖励对象:

(一)区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岳西经开区内的公民;

(三)在岳西经开区境内实施并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岳西经济开发区境内的非本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专利奖励标准:

1、对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件,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件以上的,给予额外奖励10000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并获得授权的, 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鼓励购买高价值发明专利,从外地购买的发明专利必须与该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且与企业没有关联关系的,给予购买单位一次性奖励6000元/件。

2、对当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3、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专利权人5万元、4万元、3万元;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专利权人3万元、2万元、1万元。

4、支持企业自主发明专利本县产业化,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省发明专利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5、鼓励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对当年获得专利质押贷款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6、加强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每一年在园区评选5名优秀专利联络员,每人奖励1000元。

第四条 申请资助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岳西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下列资料:

1、《岳西经开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证书及相应收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局颁发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应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专利的,应有其他共有人的签章。

第五条 专利奖励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专利奖励申请资料的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资金,由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统一申报,区财政局发放,每一年发放一次。在获得授权后的当年办理资金申报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六条 专利奖励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凭证应当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停止奖励,并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岳西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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