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现状
近些年,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越来越凸显,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中,明确指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切实保护知识产权。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一)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国家重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多次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没计权、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二)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由专利管理机构、商标管理机构、著作权管理机构组成。专利管理机构,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的专利申请、审查授权、复审等管理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则兼具管理和执法职能。商标管理机构,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全国的注册商标和管理工作,受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申请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和续展等工作,查处侵犯商标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和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等,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商标处、科,负责商标的具体管理工作。著作权管理机构即国家版权局,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负责版权登记,查处重大影响的著作侵权案,指导地方著作权管理工作,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等,地方各级版权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地方著作权保护的具体规章制度,依法查处侵犯著作权行为等工作。(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规定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途径和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作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依法定职权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调解纠纷,创设良好的法律秩序、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稳步发展。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畅通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途径。各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包含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不断提高审判水平,维护权利人利益。
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能力
1.知识产权管理与研发能力知识产权使企业或个人的研发活动带来的创新成果,因而知识产权指标是分析企业或个人研发业绩以及影响因素的重要手段。根据知识产权的数量能够判断企业创新团队和个人的研发效率。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提高,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许多企业已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整个企业经营战略的一环加以考虑。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和保护程度的加强,模仿型研发的收益不断下降,这将对企业研发和知识产权战略产生重要影响。针对企业所处市场环境,采用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日益凸显。除此之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规定,如对发明创新属于职务发明,还是个人发明的规定,也会影响企业研发人员的创新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也与行业性质密切相关。在生物技术等高科技领域,由于存在资金、人才限制,风险资本投资不足等原因,规模较小的机构偏向于与高校进行共同研究,解决资金、人才等资源不足问题。单独依靠政府增加资助,不能充分发挥共同研究的优势。促进风险资本与高校、企业的协同创新,必须明确适宜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则。2.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与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企业专利战略密切相关。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功能的组织构造包含两种模式:一是单独设立知识产权部门,集中管理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该部门与其他生产部门、营销部门是平行的关系;第二种是将知识产权管理分散到各个部门之中,两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也能够归为两大类:一种相对而言更加注重企业在产业环境中的位置,即重视相对于产业内其他企业,怎样构建和维系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战略;另一种是注重在企业内培育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内部资源的知识产权战略。两种战略的有效性随技术发展阶段的转变、竞争重点的转移而各不相同。企业也能够采用多样化的专利战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