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知识产权大家都晓得是一些脑力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每个人都有,必须要申请知识产权自己的成果才不会被别人使用,为自己带来很大的危害。假如受到侵犯,能够寻求法律的援助。>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即能够取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按照巴黎公约第一条的规定,专利保护的对象仅指发明,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与发明并行的工业产权保护的客体。因此,大多数国家仅把发明作为专利保护的客体,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分别另行制订与专利法平行的法律来保护。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工业产权的客体,这三者在中国专利法中统称发明创造。应当注意的是,在中国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虽可加以保护,且在这两者的后面也加上“专利”二字,但不能认为是巴黎公约中所说的专利。
(一) 发明
关于发明的概念,即什么叫发明,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尚无定义,仅有少数国家的专利法对发明直接下了定义,但表述则各不相同,为了全面理解发明的实质内容,现举以下几例: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能够获得专利的发明是指新颖而有用的制造方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合,或者它们的新颖而有用的改进。
日本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高水平的技术创造。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持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发明示范法第112条规定:发明是发明人的一项思想,能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领域的某一特定问题。
从以上定义能够看出,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技术思想,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做出的能够解决技术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或称技术构思。发明又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其相应的专利通常分别称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
(二)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也是人们的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它与发明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它与发明也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一是实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也就是说,它只能是对机械、设备、装置、器具、日用品等产品的新的设计,因此,工艺方法发明不能以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二是实用新型通常比发明的创造性要低一些,以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为例,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三是在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方式上,有的国家是以申请注册或登记的方式保护;我国对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实质上也是一种登记方式,由于我国专利法尽管规定了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专利性条件,但同时又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形式审查)而不进行专利性审查,只要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性条件,通常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解决;四是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比发明要短得多。
(三) 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把外观设计也作为专利保护的客体。关于何为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WIPO主持编著的《知识产权法教程》指出:“工业品外观设计属于美学领域,可是同时是作为工业或手工业制造品的式样的。通常说来,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有用物品的装饰的或美学的外表。装饰的外表能够由物品的形状和、或图案和、或色彩组成。装饰的或美学的外表必须对视觉有吸引力。”对外观设计实行保护是为了不许别人在相同或类似的物品上进行复制。在保护方式上,大多数国家是采用申请注册制或登记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方式实际上也实行申请注册制,要求申请人提交标明该外观设计的物品的图片或照片,写明该外观设计所使用的产品。
专利的形式有许多种,可是不管哪一种,只要通过国家专利局申请下来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专利申请,每一年都是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是按照件收取的,小型微利企业,通常会减免许多税收,管理费用是1年进行支付一次,专利局不开发票开收据。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含什么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下: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含什么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认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假如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别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假如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素质,就不能不考虑要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产地标识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知识产权就是这样活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二、知识产权保护期是多久?
1.专利权最长20年,期间随着权利人缴费终止而终止;
2.商标权,自申请注册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10年到期能够续展10年(某种意义上讲能够理解成可终身有效,只要到期续展)。
3.著作权,也叫版权,时间更长,分为多种权利。
要知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较广,区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由于其特征的不同,在保护的手段和措施上面也应当有所差异化,同时随着现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保护的眼光也要从传统的方式逐步转变到互联网 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