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不管要说,还要做
假如知识产权只是简单的说说的话,那么只会让你的核心技术的保护沦为一句空谈,知识产权不仅要说,还要积极的去做。
今年6月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10周年。根据官方的总结,自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十年众志成城,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春风化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相继突破100万件;有效申请注册商标量大幅增长,持续位居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日益显现,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面壁十年图破壁。在看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绩与成就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是知识产权保护大国而非强国,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新时代新的发展要求相比都有不少的差距,知识产权保护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可谓任重道远。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演讲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中国扩大开放的4个重大举措之一,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并通过“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加大执法力度”和“鼓励中外合作”3个方面指明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方向。除此之外,今年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我国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目的就是为了完善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一方面,伴随中国经济体量的明显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上也面临愈加复杂的环境。今年的中美贸易争端中,知识产权保护就成为了一颗重要的“棋子”,甚至被写进了中美联合贸易声明之中,可见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外部环境的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新的发展阶段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外有压力、内有需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站在过去的成就上重新出发,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版权精品、知名品牌,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要“说”,更要“做”。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必须大力宣扬,自然必须“说”;知识产权保护更是一项制度、一项法规,必须真刀真枪,因此更必须“做”。
几千年前,中国半坡村陶器的尖底瓶和鱼尾纹盆,就有了生产者的名字,旨在保护自己的产品。今日我们知道,保护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就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由此可见,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可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早还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予以建立并传至中国,因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和理念还比较薄弱,许多人、许多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不强,例如,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只注重科技成果的鉴定、发表论文、申请评奖,而轻视申请专利、寻求法律保护的做法;还例如曾经风靡的“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等。应该说,知识产权保护也要从娃娃抓起,尤其是广大的学生从上学起就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教育,让知识产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从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起,知识产权保护就有了法律的武器,也进入了法治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制度,更是一项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必须使其有法律的威慑力,提高违法的成本,用实际的保护行动树立导向和风向,使得违法者不敢随便越雷池1步。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保护与每个人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貌似我们都是“受益者”——例如能够免费听歌、看电影;但实际上我们都是“受害者”——自己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又怎么会有创新与创作的土壤与源泉。
“说一尺不如干一寸”“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说”更必须“做”,当人人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文化、理念和行动时,知识产权保护何愁之有?
知识产权财产权具有法律保护期限的限制是多久
知识产权财产权具有法律保护期限限制应当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而有所不同,对于著作权的限制是五十年、专利权的限制期限时二十年、商标使用权的期限是十年,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一、知识产权财产权具有法律保护期限的限制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
1、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假如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专利权 《专利权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3、商标权 《商标权法》
第三十七条 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申请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申请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申请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限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按照知识产权的类型和适用情况来处理,假如在保护的期限内出现了侵权行为,则是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