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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法规定有什么,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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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法规定有什么,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法规定有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法规定有专门的海关法和海关法条例,具体内容当中就包含第1个总则的部分和知识产权备案,以及第3个部分是关于扣留侵权的物品的申请和具体的处理办法。海关法和条例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这个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方式,规定。>

一、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法规定有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 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据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二、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备案

第七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 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申请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以及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

第八条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

(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二)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三)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第九条 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能够撤销其备案。

第十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第十一条 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三章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以及处理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能够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申请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以及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现代社会的人们都非常的注重知识的学习,例如许多人在通过大量的学习之后就会产生发明创造或是一些其他的有创意的东西,这个情况下会申请专利,就会涉及到1个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海关这个方面也会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国家的海关法律当中对此存在着知识产权备案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2004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在全省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查处了批群体性、恶性专利侵权案件,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猖獗势头,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贡献。将2004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在国务院召开“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省知识产权局及时制定了《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公安、整规办等部门联合,在洛阳、商丘召开群体性专利侵权工作现场会议暨专项执法活动动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查处群体性侵犯专利权的专项执法活动。侵犯郑州(上海)恒吴玻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兰考永昌机械厂等群体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这些执法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河南卫视、河南日报、大河报等媒体作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中央电视台摄制的执法镜头编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电视宣传片,被吴仪副总理带到美国,参加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与此同时,省知识产权局还通过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处理了一起我省最大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芬兰奥托诉河南金龙专利侵权案,该案涉案标的1200万元),切实维护了企业利益。据统计,2004年全省共受理专利侵权案件105起,审结88起:有关部门全年对近600家商场、超市、零售商店进行排查,清查标注专利标识商品10806种,撤柜并收缴假冒、冒充专利商品204种。2004年,全省版权管理系统共出动人员953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3010个,査缴盗版物共计282万多册(张)依法取缔或关闭非法市场2个、非法书店94家、非法推点322个,查处案件282起,罚没金额65,4万元。音像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共查违法音像制品300余万张,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净化了音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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