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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释放成果转化加速进行,政策解读: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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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释放成果转化加速进行,政策解读: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

政策红利释放成果转化加速进行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校与科研院所篇)解读之一

2月28日,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京隆重召开《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蓝皮书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报告》编辑出版的背景、意义、过程和基本内容。由三家单位联合编辑的该《报告》系首次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全面反映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领域的总体情况,《报告》比较全面地披露和揭示了近些年我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纵向态势、横向结构、转变格局和发展症结,对更好地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梗阻和瓶颈,营造成果转化良好生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报告》的编辑出版,是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报告》是在汇总分析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提交的科技成果转化报告资料的基础上精心编撰而成,共涵盖了科技成果转化进展情况、财政资助项目转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及奖励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兼职创业和创设参股新公司情况、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情况、主要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成果转化中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等丰富内容,对于科技主管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全面深入了解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发展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借鉴、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完善,激活全社会科技成果转化动能,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报告》的基本价值和意义能够用四句话概括:摸清了情况,总结了经验,完善了体系,明确了方向。

摸清了情况,即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一最主要的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摸清了成果转化的发展态势、绩效、瓶颈和难点,为优化顶层设计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提供了信息支撑;

总结了经验,即通过调查、汇总、分析,概括,提炼出一批有良好借鉴和复制价值的成果转化典型范例,通过对点的经验的理论升华,有助于推动面上的工作;

完善了体系,即通过建立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构建起更完善的信息通畅、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明确了方向,即通过调查、征集、分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相关单位反映的各种问题和建议,更加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和政策梗阻,进1步看清了破解“堵点”和“痛点”的有效路径。

《报告》显示,总体来看,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呈现绩效增长加快、转化质量提升、转化主动性提高、支撑“双创”能力增强的良好态势。应当说,近些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和政策环境逐渐趋于完善,对推动成果转化相关体制机制的改革,构建更高效优化的成果转化体系、提高转化绩效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10月1日期施行后,自2016年以来,党和国家以及各有关部委围绕增强创新驱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配套政策和行动方案。2016年,中办《创新驱动发展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教育部《促进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等相继出台;2017年,国办印发了科技部起草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人员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共出台了20多个政策文件,30多个省(区、市)共出台了近60项地方配套法规和政策。这些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和政策,从指导思想、行动纲领、战略发展规划、宏观部署、行动方案、实施细则、配合政策等各个层面和方位,为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治本环节增强创新驱动力构建起上下贯通、横竖联动、完整配套的政策体系,全面深化了科技创新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并通过“放管服”改革不断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政策解读: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

一、修订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目的

《北海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发明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于2012年2月印发实施,2014年7月修订出台《北海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原办法有效的激发了北海市科技型企业及个人的发明创造热情并培养了知识产权意识,有力支撑了北海市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和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北海市有条件也有必要将从单一注重专利授权转向同时促进创新主体的专利申请及鼓励提高专利质量上,为此,我们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出台了《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资助奖励的对象

(一)资助:

专利申请资助对象为发明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住址在北海市行政辖区内(含合浦县)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非北海市行政辖区但专利申请登记地址属北海市行政辖区(含合浦县)且在北海市实施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二)奖励:

1.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2. 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专利;

3.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在我市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业单位(含专利权属北海市的中直、区直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4.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

5.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前三名个人;

6.维持时间自授权当年起,第7至第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7.奖励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

三、资助奖励的对象

修订后的《办法》共十二条,包含资助及奖励的宗旨、职责、范围、条件、标准、申请期限和经费管理等,主要修订内容有:

1.明确了北海市专利资助奖励的目的、依据、经费来源和使用原则;

2.在管理职责中明确了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在专利资助和奖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

3.在资助和奖励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中,对北海市可申请专利资助和奖励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说明和限定,一一列明了资助和奖励的类别和项目;

4.在申请期限中,明确了申请的时间规定;

5.在经费管理中,明确了资助和奖励经费的违规处理措施。

四、资助奖励的对象

1.增加了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的申请人的资助,对申请符合减缴条件获减缴的,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缴办法规定减缴后的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资助;申请不符合减缴条件未能减缴的,给予1500元的定额资助。

2.增加了对获奖专利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奖励100000元/件;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奖励20000元/件。

3.增加了对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北海市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含专利权属北海市的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奖励,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4.增加了对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的奖励,奖励20000元。

5.增加了对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前三名个人的奖励,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6.增加了对维持时间自授权当年起第7至第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的奖励。对申请符合减缴条件获减缴的,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缴办法规定减缴后的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资助;对申请不符合减缴条件未能减缴的,每一年奖励1000元。

7.增加了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的奖励,奖励3万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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