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许多人对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不是很清楚,那么请看下图:
图片太小,看不清,不要紧,笔者在这里用文字来描述:
(1)专利申请阶段:当然是准备专利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含:(a)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是指请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b)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有些菜鸟要问了,这些文件怎么准备,格式怎么样,感兴趣能够百度查询,这里不展开;建议请专业人士办理,为相关的文件涉及到太多的专业和法律层面的东西,也非此文能展开。
(2)向国家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当上述文件准备好了,能够通过邮寄或者电子申请的方式向专利局递交,递交后,会获得带有申请号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3)缴纳申请费:通过网上银行或者邮政汇款向专利局缴费,缴费通知书上有缴费方式说明,也有必须缴纳的费用;假如在提交申请后两个月内,没有缴纳申请费,该申请将视为撤回;缴纳了申请费,那么该专利申请将进入下1步;
(4)初步审查阶段:由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太一样,这个初步审查阶段,对于发明专利而言,是形式审查,假如形式审查不能通过,则会发出补正书,要求补正;假如形式审查合格,则会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并予以公开,此时,必须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交纳实审费,发明专利则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时间通常6~12个月,具体要看专利局流程速度);这个阶段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则是初审合格,能够予以发放授权通知书阶段;假如审查不合格,则会发出补正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有授权前景)或者审查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授权前景不明朗),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答复后,审查员假如认为不符合要求,则会予以驳回,专利申请审批流程至此结束;假如审查认为补正或答复后符合授权要求,则下发授权通知书;
(5)缴纳授权费: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下发了授权通知书,并不代表该专利局已经获得授权,而是必须缴纳了授权登记费用以及第1年年费后,才能获得专利证书,至此专利申请审批流程结束。
一文帮你理清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一文帮你理清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是我国三大专利类型之一,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由此可见,外观设计必须使用到产品上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事实上,许多申请人对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两个概念搞不清楚,这是不利于大家正确理解外观设计专利含义和要求的。今日企业易小编就帮大家理清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标明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由此可知,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不是单纯的外观设计,而是与产品结合的外观设计。从这一意义上说,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不能脱离产品而存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含外观设计以及所依附的产品两个因素。
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它表现在产品外部,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同时,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必须是能够在工业上应用的,假如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而用工业的方法复制出来,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必须注意的是,仅有工业品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均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所谓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并且该产品与外观设计被授权时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类似。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仅要看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并且要看该产品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被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是否相同或者相类似。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不属于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的,则不构成侵权,仅有在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相同或者相类似产品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进行下1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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