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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什么,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下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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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什么,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下的具体措施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什么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主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著作权管理条例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包含的范围也比较多,因此不同的知识产权对应的法律制度也不太一样。>

一、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等。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

⑴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⑵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知识产权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以及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注册商标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总的而言,现在国家有关部门也是非常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度的,可是商标权和发明专利尽管都属于知识产权,在申请申请注册包含专利权侵权的案例当中,不可能是参考同一部法律制度来处理的。不过,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只是建立了初步的模型。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下的具体措施

1.知识产权的权利确认。通常而言,知识产权要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必须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查与核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分别就各自范围内知识产权的审查、授权、登记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的实施,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知识产权进行行政保护的首要内容,同时也为进1步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奠定了基础。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调处和行政执法。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有权机关能够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根据发现的线索主动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权利人能够向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住所地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保护其知识产权的请求。对于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行为,有权机关能够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能够没收违法所得,能够罚款,在必要时还能够收缴用于侵权的工具、设备,能够没收、销毁侵权产品及物品。3.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裁决处理。根据规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对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纠纷进行审查,有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专利的复审),还能够依法作出裁定。同时,2001年以后修订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都对知识产权的纠纷调解作出了规定。此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依法对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损害赔偿数额等事项进行调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也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权利人因损害赔偿问题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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