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国家现在是否有规定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含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含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平台存在着一定的隐蔽性,并且网络有1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传播速度是极快的,到现在为止,国家对网络方面的监督政策还是存在一定漏洞的,正是由于这样才导致网络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因此我国绝大多数普通公民其实都十分关注,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国家现在是否有规定?
一、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国家现在是否有规定?
现在法律有关于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的。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含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含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能够分为以下几种: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通常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1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申请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于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别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资料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对于网络知识产权已经通过立法进行保护了,实际上,网络知识产权也是由于有数据网络而引起的各式各样的知识产权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频繁发生是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建设的。因此,仅有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才能够避免这一现象发生。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国际法挑战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由于知识产权重要性的凸显,出现了大量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我国亦相继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注册商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十余个国际条约,能够说知识产权是我国加入国际法最多的领域之一。然而,我国加入的上述国际条约中,没有1个是由我国主要牵头制定和推广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法规则已经成为国际法的重要领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其重要性会更加凸显。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管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可是在国际活动中往往受制于发达国家制定好的各种国际法律规则,由于未能参与国际法律规则的制定而处处被动。尽管传统知识产权国际法规则的明确中国未能积极参与,可是由于人类社会刚刚步人信息时代,国际网络法律规则尚未建立,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国际规则处于起步阶段,这无疑是中国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实现中国特色法律规则输出的时代契机。特别是在网络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对传统法律体系带来严峻的挑战,而相应的国内刑事法律立法更新和司法调整则无法避免,刑事法律体系随着客观犯罪环境的转变而进行相应的更新,是刑事法律保证刑罚效果的必然要求。同时,在中国实现刑事立法的国内法完善的同时,也应当思考国内法规则向国际法规则转化的问题。一方面,制定国际法规则是制裁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客观必须,在全球化时代,国家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网络更是具有无国界性,能够说,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跨国化的趋势,信息化的技术特色同跨国犯罪的复杂性相结合,进1步增加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隐蔽性,犯罪的成本降低而犯罪收益巨大,世界范围内都面临着跨国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浪潮,尽快制定普遍的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国际规则至关重要,因此,要有效地制裁和预防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就必须将研究视角扩展到世界范围,以国际性视角把握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全球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全新的网络法律国际规则的制定,在人类社会认同的基本道德理念和原则的基础上,还体现着不同国家利益之间的博弈,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应当以新一轮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国际规则制定为契机,占据全球信息时代“国际游戏规则”制定中的主导地位,刁惯于在国际法规则和惯例体系中注入中国元素和添加中国影响,提出具有生命力的、切实可行的国际规则,抢占国际话语权的先机,在知识经济时代维护中国的国家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