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审查内容及范围有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审查内容及范围有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要经过形式审查的,主要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是否合规。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必须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那么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的审查范围和内容都有什么呢?申请人在填写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时该注意什么事项呢?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的审查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1)产品名称抽象
请求书第6栏中填写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1的规定。产品名称应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产品名称过长
请求书第6栏中填写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过长,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1的规定,应缩短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一般以1-7个字为宜,不得超过15个字。
(3)应当避免使用的产品名称
请求书第6栏中填写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属于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1规定的应当避免使用的产品名称,应修改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4)产品名称与视图内容不一致
请求书第6栏中填写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与视图中所表达的产品不一致,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1的规定。
2、设计人
(1)设计人为非自然人
请求书第7栏中填写的设计人为非自然人,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3的规定。应通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缴纳变更费)将设计人变更为自然人。
(2)设计人不愿公布姓名
请求书第7栏中未填写设计人姓名。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2的规定,设计人能够请求不公布其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的,应在请求书该栏内填写“本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并提交由设计人签名的不公布姓名并保证以后也不请求公布姓名的声明。
3、申请人
(1)单位缺联络人
请求书第8栏中填写的申请人为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缺联络人姓名,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5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指定一名联络人。
(2)缺邮政编码
请求书中填写的本国地址中缺邮政编码,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5的规定。本国的地址中应包含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3)申请人名称与签章不一致
请求书第8栏中填写的申请人(单位)名称与所盖公章中的名称不一致,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3.1的规定。
(4)变更申请人
申请人以补正书方式变更请求书第8栏申请人,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3.7的规定。申请人的变更应通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进行: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缴纳变更费、提交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资料。若同时必须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则还必须同时提交补正书。
(5)申请人地址不详细
请求书第8栏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不详细,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5的规定。申请人地址应指明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指明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指明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能够按规定使用该邮政信箱。地址中应包含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4、代理机构与代理人
(1)代理机构名称与签章不一致
请求书第11栏填写的代理机构名称与第19栏代理机构签章不一致,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4的规定。
(2)缺代理机构代码
请求书第11栏未填写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码,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4的规定。请求书中应当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编码。
(3)代理人超过二人
请求书第11栏中填写的专利代理人超过二人,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4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4)缺代理人姓名或工作证号
请求书第11栏中未填写代理人姓名或代理人的工作证号,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4的规定。
(5)缺代理机构签章或签章为复印件
请求书第19栏中缺代理机构的签章或签章为复印件,不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2.1的有关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备资料之一,大家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前一定要确认好信息填写无误,避免出现专利补正的情况,耽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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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十大常见问题
外观设计专利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大部分人看来其科技含金量较低,事实上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了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太一样的保护角度,是对工业设计方案的有力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其实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申请过程中还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一、相似外观,合案申请
相似的外观设计,最好合案申请。多个相似的设计在1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可能会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提交其中一件,否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
二、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产品升级换代并不一定必须再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新产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距较小的情况下,其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提交新申请可能由于缺少创新点无法获得授权,即便侥幸授权,维权阶段也可能由于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被别人无效。
若产品的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发生了改变,能够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形的转变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
三、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容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四、找创新点,最小单元
申请人提供的1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1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1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五、设计要点,尽量简写
1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六、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七、若无必要,无需色彩
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别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八、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
九、外观版权,交叉申请
许多申请人认为,产品外观已通过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事实上,后者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要大得多。仅通过版权维权,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或赔偿额不足以平衡权利人的维权支出(时间、金钱、精力),打击权利人的维权主动性,甚至放弃维权。因此仅有版权,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
十、专业的事,找专业人
尽管相较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技术含量较低,获得授权较为容易。但确权不应是专利的最终目的,后续的用权和维权过程才是将专利转化为有用价值的重点。因此,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已为专利权人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为基本原则,充分挖掘专利创新点。
以上就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注意的十点事项,记住这十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成功率就能提高90%,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能够联络我们企业易知识产权网,免费咨询热线0218034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