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天台县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九)鼓励企业创造、保护专利。对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补助;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省级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境外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补助,同一发明最多补助2个国家或地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0.2万元补助。鼓励代理机构提升发明专利质量,符合条件的每件给予不超过0.5万元补助。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专利,获得国际检索报告的,给予每件2万元补助。鼓励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的,给予10万元补助。鼓励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经法院调解或胜诉案件的,给予3万元补助。
(十)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开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月1‰贴息补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个企业年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参考依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天政办发〔2020〕25号
台州市温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专利资助政策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新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各类专利。对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补助,分两次兑现,第2年兑现2万元,第3年兑现1万元。对授权转入且连续两年在温岭的国内发明专利(自发明申请日起未满十年的),给予每件1万元补助,第3年兑现。授权次年起发明专利年费,给予50%的补助。
参考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1步加强 “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