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四川省凉山州及下辖市区县(西昌市)专利资助、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品牌商标资助等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凉山州
发明、实用新型、PCT专利已获授权的凉山州境内单位(以申请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在凉山州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的能够申请资助。
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若实际成本总额低于此金额,按实际成本总额资助;下同),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资助1500元/件。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PCT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
一件专利申请(相同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实用新型、PCT专利,视为一件申请)只能享受一次资助,已享受省内外其他形式专利资助的,本资助资金不再资助。
申请专利资助应提交:
(一)《凉山州专利资助申请表》(可在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二)《专利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专利收费收据和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代理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等相关缴费凭据。
依据:凉山州专利资助政策
http://www.lsz.gov.cn/xxgk/zdlyxxgk/kjgl/kjxmgl/202004/t20200422_1582044.html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凉山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将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库。引导更多具有创新能力和拥有科研成果与人才的企业,走依靠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高新技术、高新产业、高新业态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一次性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资金20万元。
依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施意见
http://kjj.lsz.gov.cn/zfxxgk/zcwj/gfxwj/202003/t20200310_1503949.html
西昌市
鼓励在西昌申报专利,对申报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件。
对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对成功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依据:凉山州(西昌市)创业创新孵化中心关于支持创业创新工作若干政策措施
http://www.xichang.gov.cn/jrxc_15841/201604/t20160428_712367.html
四川省绵阳市各区县专利资助奖励补贴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四川省绵阳市及各辖区县(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江油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绵阳市专利资助奖励
专利:国内及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00元/件;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资助300元/件;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200元/件;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000元/件、国外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
其他资助:绵阳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涉外专利纠纷,并发生了涉外专利诉讼费用,根据其实际支付情况,胜诉后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资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对专利权的首次质押融资给予贴息补助,贷款贴息额度为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贷款当年发生利息额的30%,每户每一年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明确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每个企业只享受一次。被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明确的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明确的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给予3万元资助,每个企业只享受一次。
依据:绵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http://myzwgkml.my.gov.cn/detail.aspx?id=20181211132648-500447-00-000
安州区专利资助奖励
商标: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及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专利:对当年度获得授权的单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按照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扣除市专利授权资助资金(未申请市上资助的按市上规定的资助标准上限计算)后的剩余部分予以资助,但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3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同一非职务发明人每一年度申请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软件著作权:对获得软件著作权并进行版权登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500元/件予以资助。
集成电路: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单位或个人按照2000元/件予以资助。
其他资助: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四川省优秀专利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绵阳市优秀专利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专利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给予贷款贴息奖励,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一笔贷款给予一次补助,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依据:绵阳市安州区鼓励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http://www.anzhou.gov.cn/public/16191/21975491.html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
商标: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产品或四川省著名商标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
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奖励5000元,获得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每项奖励1000元。
依据:绵阳高新区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办法(试行)http://gaoxinqu.my.gov.cn/tzgx/tzzc/10119191.html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专利资助奖励
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及港澳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按照不超过3000元/件、1800元/件、800元/件的标准予以资助;申请并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资助不超过3万元/件;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实际缴纳年费的20%予以资助,国内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按实际缴纳年费的10%予以资助。
其他资助: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涉外专利纠纷,并发生了涉外专利诉讼费用,根据其实际支付情况,胜诉后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资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http://jkq.my.gov.cn/zsyz/yhzc/8582971.html
江油市专利资助奖励
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获得的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最高给予2000元/件、500元/件、300元/件的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川知办〔2018〕87号)文件由专利主管部门具体明确。
依据:关于调整江油市专利资助政策的公示http://www.jiangyou.gov.cn/public/5161/13123351.html
北川羌族自治县专利资助奖励
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对当年获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进行奖励,其中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0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项、软件著作权奖励300元/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奖励2000元/项。
依据:北川羌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http://www.beichuan.gov.cn/zwgk/jbxxgk/zcwj/zfwj/20388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