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是什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比发明较低。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明确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能够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能够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能够是机械构造,也能够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明确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能够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以上就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希望能够协助到大家。
实用新型专利为何会被判定无效呢有什么雷区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属于专利权中的一种,实用新型专利也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呢?企业易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情况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4.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别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别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5.说明书没有对该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含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声明英文免费专利检索入口实用新型专利查询版权符号专利查询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