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国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国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
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十年。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1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为10年,这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一样的。当然还是要专利权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年费后,法律才会给予保护。假如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能够咨询企业易专利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外申请专利前的保密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20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9条进行,在向国外申请专利前必须提出,未在4个月内收到保密决定或者未在6个月内收到进1步保密决定,才能够继续向外申请。
请求保密审查的方式有三种:单独请求(在向国外申请专利以前事先向专利局说明技术方案)、关联请求(对于先在中国申请,再向外国申请的情况,能够在向外国申请以前提出请求)、默认请求(通过专利局提交PCT申请,默认为提出过保密审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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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国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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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变更流程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变更一般需要什么资料
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资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资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假如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假如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明确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假如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资料。
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含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二、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