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用新型专利转让一般需要什么条件吗怎样转让实用新型专利
深圳市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必须什么条件吗?怎样转让实用新型专利?
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转让,今日高新认定网来为大家分享企业想要转让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同时,在企业进行转让的过程中,有必须履行什么手续?假如您要了解专利转让流程,推荐您阅读:2020年专利转让流程说明
深圳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假如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着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含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深圳专利转让必须履行的手续有什么
①个人或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②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③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④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转让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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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受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受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19〕24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已于2019年5月15日发布施行,其配套的知识产权领域操作规程正在研究制定中。
因此,《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4〕18号)规定的资助项目自2019年5月15日起停止受理,5月15日前已完成网上申报受理的资助项目将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审批。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05/t20190515_17557133.htm